原本有超越苹果的趋势,但是,先是抢发新款智能手机Galaxy Note 7,遭遇接连不断的爆炸,陷入产品危机;后来又因在中国与国外实施差别化召回策略,遭遇国内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声讨和约谈。
祸不单行的是,三星做梦也想不到,作为智能手机的领头羊,它不仅在美国输掉了智能手机解锁专利诉讼,在中国也同样输掉了类似诉讼。
只不过,在美国,向三星发难的是苹果,而在中国,向三星发难则是一家或许三星不怎么会瞧上眼的小企业。
继在Galaxy Note 7爆炸中遭遇“滑铁卢”,三星又在智能手机“解锁技术”中遭遇“当头棒喝”。
在美国,因涉嫌侵犯苹果持有的滑动解锁专利,三星在与苹果的专利诉讼大战中败下阵来;如今,在中国,同样是涉及解锁技术,三星又在与国内厂商的较量中落败。
日前,就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三星画图解锁专利侵权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四款侵权手机,并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
那么,在中国把三星拉下马的伊时代专利实力如何?三星被判侵权之后,对其他厂商又影响几何?
美国:滑动解锁专利较量,三星败在苹果手下,需赔约千万美金
日前,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已经拒绝了三星针对该公司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召开第二次听证会的请求,其中涉及到的专利包括自动更正、快速链接和滑动解锁等,三星此前被判向苹果支付1.196亿美元的赔偿金。
这意味着三星因为涉嫌侵犯苹果的滑动解锁等相关专利,需要向苹果支付1.2亿美元的赔偿金。此前,三星曾声明称“正积极探寻将此案提交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可能性”。
显然,从权利救济和程序保障来看,三星进一步向美国最高法院寻求救济是其权利,但是,想要全面推翻该案判决,未必有那么容易。
事实上,在共计1.196亿美元的赔偿金中,约有0.998亿美元的赔偿金主要是针对手机号探测专利。这意味着滑动解锁专利、自动纠错功能两项技术所涉赔偿金额大约为1980万美元,相当于滑动解锁专利的赔偿金额大约为千万美元。
众所周知,三星与苹果之间有众多的专利诉讼尚未了结,而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并非一直如此剑拔弩张。
双方开始专利大战之前,苹果曾向三星提出一份专利授权协议,但最终双方并没有在专利交叉授权上达成协议,而双方未能达成专利许可合作的根源在于许可费用上未能达成一致。
但不论如何,在智能手机领域,不论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考量,还是从商业回报的审视,抑或从创新投入的价值兑现来看,专利许可或专利诉讼已经成为智能手机厂商间的“必备武器”。
中国:画图解锁再遭重创,三星因侵权需赔偿国内公司1000万元
而针对在“解锁技术”方面,除去苹果向三星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在中国,另外一家公司也向三星发起了类似诉讼。
但令三星尴尬的是,继在美国输给苹果后,三星又在国内输给了这家公司。
日前,就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三星画图解锁专利侵权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四款侵权手机,并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
本案涉案专利,是由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时代”)于2008年3月申请的名为“基于触点的路径密码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ZL200810070756.8),该专利于2010年1月获得授权。
根据该专利的技术描述,“基于触点的路径密码输入方法”属于画图解锁关键技术,借助该技术可对智能手机实现以画图方式实现解锁。
而三星推出的“手势解锁”功能,能够让智能手机根据用户设置的“路径”代替密码解锁,与伊时代所持有的发明专利技术类似。
2012年12月20日,就三星智能手机涉嫌侵犯其“画图解锁”专利,伊时代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诉至福州中院,要求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针对伊时代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三星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予以应对。
2013年3月26日,三星(中国)及关联企业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伊时代的该项发明专利提起无效申请。
2014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专利无效决定。
随后,伊时代因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9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296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针对一审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三星(中国)及关联企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伊时代诉三星侵犯其画图解锁技术专利的权利障碍基本被清除。
因此,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三星的“手势解锁”侵犯了伊时代“基于触点的路径密码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不仅要求三星停止生产、销售四款手机,还需要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
此案耗时四年之久,终于让三星在中国也尝到了专利侵权的苦头。
而更让三星泪崩的是,伊时代还向福州中院起诉了惠州三星公司,索赔金额9950万元,目前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简单说,三星不仅需要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后续可能还有更大的账单需要支付。
警惕:以小博大国产手机画图解锁专利风向警报正式拉响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1日,三星电子在国内的发明公布数是37003件,发明授权数是17808件,实用新型数是2054件,外观设计数是5484件。
而伊时代的发明公布数、发明授权数、实用新型数和外观设计数分别是89件、34件、21件和0件。
显然,从专利规模来看,伊时代在三星眼中恐怕就是“一只蚂蚁”,但是,即便如此,在围绕专利技术的PK中,三星并未能占据优势。
由于在专利无效程序中,作为巨头的三星未能将涉案专利成功宣告无效,这导致三星在专利侵权的诉讼占据不利地位,进而在一审中败诉,虽然后续三星依旧可以通过上诉等方式寻求救济或推翻一审判决。
但是,从目前的一审判决和专利无效对抗来看,伊时代已经成功实现了“蚂蚁撼大树”,而这是值得包括手机厂商在内的众多国内科技企业认真学习或积极效仿的重点。
一方面,只有敢于挑战巨头,才有可能在技术的较量取胜,从而使得专利研发的投入获得相应的商业回报。
另一方面,挑战巨头的时机并不需要企业专利规模达成相当水平才可以,只要掌握了核心或关键技术,就有机会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此案不同于高通诉魅族系列专利纠纷案或三星与华为互诉案件,本案中的伊时代并不从事智能手机生产、制造,因此,三星在诉讼中无法像被华为在国内起诉后,也对华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通过更高的索赔金额反制华为。
比如,华为诉三星侵权索赔8000万元,三星则诉华为侵权索赔1.6亿元,是华为索赔金额的2倍,三星欲“压过”或“教训”华为的想法可谓“一览无遗”。
更令人值得关注的是,解锁作为智能手机应用层面的技术,基本属于智能手机的必备技术或应用。
除去苹果的滑动解锁外,大多数安卓手机厂商都采用了类似画图解锁的方式,因此,伴随三星在国内输掉“手势解锁”专利官司,也就拉响了智能手机以“手势解锁”为代表的画图解锁专利风险警报。
对于其他采用和三星手机类似“手势解锁”的其他智能手机,比如小米、努比亚、金立、魅族、vivo等,如果不能证明自身的解锁技术未落入该公司的专利技术范围,或未能获得该公司的专利许可授权,不排除会成为下一个被起诉的对象。
当然,在当前指纹解锁技术全面普及的背景下,为绕开该公司的画图解锁专利壁垒,智能手机厂商还有一种选择是,彻底弃用类似画图解锁方式,而主用指纹解锁。
但是,不论如何,对于曾经在特定机型或型号智能手机中使用类似“手势解锁”或“画图解锁”的智能手机来说,狼真的了!
只不过,这次的狼是一匹来自国内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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