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电气专业及其相关部分(摘要)
唐海整理摘录
说明:
第一篇建筑设计
1设计基本规定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
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三、 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2室内环境设计
2.1热工与节能
2.2照明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类 别 |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m |
照度标准值 lx | ||
低 |
中 |
高 | ||
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研究室、装裱修整间、美工室 |
0.75水平面 |
150 |
200 |
300 |
老年读者阅览室、善本书和舆图阅览室 |
0.75水平面 |
200 |
250 |
500 |
陈列室、目录厅(室)、出纳厅(室)、视听室、缩微阅览室等 |
0.75水平面 |
75 |
100 |
150 |
读者休息室 |
0.75水平面 |
30 |
50 |
75 |
书库 |
0.25垂直面 |
20 |
30 |
50 |
开敞式传输传送设备 |
0.75水平面 |
50 |
75 |
100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
房间名称 |
照度值 |
工作面 |
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 |
150 |
距墙 |
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办公室 |
100 |
距地 |
寝室、喂奶室、配奶室、厨房 |
75 |
距地 |
卫生间、洗衣房 |
30 |
地面 |
门厅、烧火间、库房 |
20 |
地面 |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第
房间名称 |
平均照度(lx) |
规定照度的平面 |
普通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 |
150 |
课桌面 |
实验室、自然教室 |
150 |
实验桌面 |
微型计算机教室 |
200 |
机台面 |
琴房 |
150 |
谱架面 |
舞蹈教室 |
150 |
地面 |
美术教室、阅览室 |
200 |
课桌面 |
风雨操场 |
100 |
地面 |
办公室、保健室 |
150 |
桌面 |
饮水处、厕所、走道、楼梯间 |
20 |
地面 |
第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匀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2.3隔声和噪声限制
3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3.1公共建筑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第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四、卫生间不宜设在餐厅、厨房、食品储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3.2居住建筑
3.3老年人建筑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3.4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
距离地面0.4~
电器与家具要求:3、客房及卫生间要求设置求助呼叫按钮。
3.5地下室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严禁排烟管、风管、给排水管、电线穿过储油间。
第二篇建筑防火
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
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2.1一般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2001年版)
上述房间不应布置在主体建筑内。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包括变压器室之间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
二、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三、变压器下面应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多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均应设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住宅建筑的底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宅分隔开。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年版)
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2、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3、变压器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1、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2、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3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方米。
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3、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6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
2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立方米,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总储量超过1.00立方米、而不超过3.00立方米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应独立建造,且与高层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在总进气管道、总出气管道上应设有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4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2.2防火间距
2.3消防车道
3防火和构造
3.1防火和防烟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年版)
1、房间与中庭回廊连通的门窗,应设置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连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置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h的防火卷帘分隔。
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最大喷水灭火系统。
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2建筑构造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年版)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3.3建筑装修
3.4防烟和排烟
3.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2001年版)
一、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每座占地面积超过
二、图书、文物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100万册的书库,重要的档案。资料库,占地面积超过
三、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有可燃物的吊顶内及其电信设备室,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注: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建筑,应在适当部位增设手动报警装置。
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二、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年版)
1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2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3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4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5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6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7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8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10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11内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12净高超过
13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
14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5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1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2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3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库房;
4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营业厅;
5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6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J50067-97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91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86-92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 50226-95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25-2000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4消防电梯可以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合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5灭火设施
5.7电器防火、消防电梯与应急照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风管内腔或敷设在风管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风管外壁敷设。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年版)
9.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3灯具
第三篇建筑设备
4电气和防雷设备
4 电气和防雷设备
4.1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95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三、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 表
敷 设 方 式 |
最小芯线截面(mm2) | |
铜 芯 |
铝 芯 | |
裸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
10 |
10 |
绝缘导线敷设于绝缘子上: 室 内 L≤ 室 外 L≤ 室内外 2>L≤ 2 16 |
1.0 1.5 2.5 4 6 |
2.5 2.5 4 6 10 |
绝缘导线穿管敷设 |
1.0 |
2.5 |
绝缘导线槽板敷设 绝缘导线线槽敷设 塑料绝缘护套导线扎头直敷 |
1.0 0.75 1.0 |
2.5 2.5 2.5 |
一、PE、PEN干线;
二、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三、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四、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
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大于 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 0.4S。
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线为地电位时,N线可不需断开。
在 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当需要在PEN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4.2 变电设备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一、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二、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
三、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且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mm) 表
符 号 |
适 用 范 围 |
场所 |
额 定 电 压 (KV) | |||
<0.5 |
3 |
6 |
10 | |||
|
无遮栏裸带电部分至地(楼)面之间 |
室内 |
屏前2500 屏后2300 |
2500 |
2500 |
2500 |
室外 |
2500 |
2700 |
2700 |
2700 | ||
|
有IP2X防护等级遮栏的通道净高 |
室内 |
1900 |
1900 |
1900 |
1900 |
A |
裸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的裸带电部分之间 |
室内 |
20 |
75 |
100 |
125 |
室外 |
75 |
200 |
200 |
200 | ||
B |
距地(楼)面 |
室内 |
100 |
175 |
200 |
225 |
室外 |
175 |
300 |
300 |
300 | ||
|
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裸导体之间的水平距离 |
室内 |
1875 |
1875 |
1900 |
1925 |
室外 |
2000 |
2200 |
2200 |
2200 | ||
|
裸带电部分至无孔固定遮栏 |
室内 |
50 |
105 |
130 |
155 |
C |
裸带电部分至用钥匙或工具才能打开或拆卸的栅栏 |
室内 |
800 |
825 |
850 |
875 |
室外 |
825 |
950 |
950 |
950 | ||
|
低压母排引出线或高压引出线的套管至屋外人行通道地面 |
室外 |
3650 |
4000 |
4000 |
4000 |
注:海拔高度超过
1. 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
- 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 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
- 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内;
- 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4.3防雷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
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
四、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
S≥4.24Kc2
六、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焊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一、独立避雷针;
二、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
三、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
接闪器布置 表
建筑物防雷类别 |
滚球半径hr(m) |
避雷网网格尺寸(m) |
一类防雷建筑物 |
30 |
≤5×5或≤6×4 |
二类防雷建筑物 |
45 |
≤10×10或≤12×8 |
三类防雷建筑物 |
60 |
≤20×20或≤24×16 |
第四篇勘查和地基基础
第五篇结构设计
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
第七篇结构鉴定和加固
第八篇施工质量
9.4电气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 固定灯座的螺栓数量不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与底座孔径相适配;螺栓采用双螺母锁固;
2 在混凝土结构上螺栓与主筋相焊接或将螺栓末端弯曲与主筋绑扎锚固;
3 配电箱内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电源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开关至灯具的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多股绝缘电线。
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24.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5电梯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域上;
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
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
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钱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钱往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1 每层层门00000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 当一个层门或桥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第九篇施工安全
1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表
外电线路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154~220 |
330~500 |
最小安全距离m |
4 |
6 |
8 |
10 |
12 |
注: 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表
外电线路电压 kV |
<1 |
1~10 |
35 |
最小垂直距离 m |
6 |
7 |
7 |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的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果工作环境干燥, 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一、送电顺序: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顺序: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例外)
交流焊弧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进线长度应不大于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一、隧道、人防工程, 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二、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三、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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