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这个《管理办法》与欧盟在2003年2月发布的RoHS指令有何异同?
答: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相同之处有四个方面:
(一)都是法律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目的都是为实现电子电气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
(三)都涉及贸易活动(货物贸易);
(四)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一样的,都是六种: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的RoHS指令不同之处有六个方面:
(一)中国的《管理办法》无需转换低一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实施;但欧盟的RoHS指令需要转换成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才可以实施。
(二)中国的《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欧盟的RoHS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气设备(暂不包括医用设备、检测和控制器械)。
(三)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所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采取“一并纳入”的做法放入其调整范围,而欧盟RoHS只是将电子电气整机产品放入其调整范围,对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的要求是通过整机来传递的。因此,中国的《管理办法》对元器件类、材料类产品是“直接”采取限制与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措施的,而欧盟RoHS则是“间接”采取措施的。
(四)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目录以“穷举法”方式形成;欧盟的RoHS指令将WEEE指令中的八大类产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对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产品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
(五)中国的《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使用时间尚未确定;欧盟的RoHS指令的时间表是:2003年2月13日《指令》颁布,2004年8月13日转为欧盟成员国法律(法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欧盟的RoHS指令实施时间要比中国的《管理办法》早。
(六)中国的《管理办法》贯彻实施需要制定“标准”和“目录”,制定“目录”需要“标准”支撑;欧盟的RoHS指令的贯彻只需要标准的支撑。
(七)中国的《管理办法》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了“两步走”方式,第一步,在《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仅仅要求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需要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达到限量标准的要求,然后要经过强制认证(3C认证)才可以进入市场;而欧盟的RoHS指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声明”的方式,但欧盟的要求是“一步到位”,“自我声明”的前提是要做到有毒有害物质达到限量要求。
二、问:什么是电子信息产品?如何判断一些应用了电子信息技术的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企业如何根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3条“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去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是“电子信息产品”?
答:信息产业部在《管理办法》颁布后公布了一个按中国国家统计局确认的电子信息产业分类目录编写的《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以下简称《分类注释》),这是一个电子信息产品的细目及其释义,有了这个细目和释义后,业内的每一个生产者就可以方便地“对号入座”,可以确认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范畴了。目前这个《分类注释》刊登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上(网址:HTTP://mii.gov.cn/col/col1221)
三、问:《管理办法》中没有任何类似于欧盟RoHS指令一样的关于豁免的条款及豁免的方法,这是为什么?
答:欧盟RoHS指令首先将所有直流电1500伏特以下、交流电1000伏特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全部放入约束的范围,然后就其中“技术尚不成熟、经济上不可行”的产品进行“豁免”,欧盟的“豁免”不是无限期的;但《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了“目录管理”的模式。与欧盟RoHS指令采用的方法不同,《管理办法》设置了一个“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这个目录一开始是空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技术上已经成熟、经济上尚可行”的、实现了有毒有害物质替代的或者符合了限量标准的产品将被放入目录,不放入目录就意味着暂时被“豁免”。因此,《管理办法》不需要、也没有设置关于豁免内容的条款。
四、什么是目录管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如何形成的?
答:目录管理是《管理办法》确定的有别于欧盟RoHS指令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控制的管理方式。它的目标对象是所有现在已知含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当确认其中某类产品已经实现产品的替代或有毒有害材料替代,或已经确认替代难以实现但可以做到符合限量的标准,对相关行业来说已经实现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则该类产品将被放入《目录》中。《目录》的形成过程将是渐进的,将依照一定的程序,如征求相关企业意见,专家评估等。目前,信息产业部已经起草了一个《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规定》草案,希望将《目录》的制定过程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制定程序确定后,然后才会对什么产品进入第一批《目录》、何时进入《目录》等问题进行研究。
五、问:对于“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的产品将被放入《目录》,那么由谁来判定那些产品已经满足“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如何判定?
答:信息产业部在制定完成《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规定》之后,将开始进行《目录》制定的准备工作。信息产业部将依照这个规定,将《目录》的制定过程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目录》制定过程中将广泛征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以确保《目录》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问:《管理办法》确定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两步走”,请具体阐述一下。
答:《管理办法》确定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过程的确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生效)时,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电子信息产品仅仅被要求进行“明示”(自我声明),即采用贴标识及在产品说明书里声明的方式,告诉用户或消费者,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以及包装物材料名称等环保信息,对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第一步”控制并没有“替代”或“限量”的要求;“第二步”是,当某类(些)产品被列入《目录》中时,这些产品要么是做到了对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要么是达到了限量标准的要求,这需要经过CCC认证的合格判定才可以进入市场。
七、问: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似乎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强制认证,但认证过程在《管理办法》中又没有明确,不知道认证会不会增加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的负担?
答:《管理办法》明确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限制与禁止采用“目录管理”模式,只有进入《目录》的产品才会被要求进行CCC认证。因此,在《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生效)时,没有进入《目录》的产品是不需要进行CCC认证的。产品进入《目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将会确保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相关的准备。对进入《目录》的产品实施CCC认证必然会增加生产这类产品的成本,这是毫无疑义的,这是为环境保护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但这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是一样的,无论是中国企业、外国企业还是生产商、进口商都是一样的要求。
八、问:《管理办法》2006年2月 28 日就颁布了,它将于2007年3月1日开始施行,但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的实施期限还没有时间表。这里出现了三个时间,请问这三个时间各是什么意思?
答:《管理办法》的颁布时间是指本规章正式发布的时间,从这天开始,《管理办法》将不再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施行时间是《管理办法》法律效力生效的时间,从这一天开始,除了关于进入《目录》的有关规定未开始执行,其他的规定都开始执行了。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入《目录》的时间目前还没有时间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由信息产业部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发布被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实施期限。”因此,进入《目录》的产品实施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的时间在《管理办法》中并未确定。
九、问:从《管理办法》的内容安排可以看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将成为《管理办法》的两个重要支撑。有关“目录”的问题前面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但有关标准的制定情况介绍得不多。请介绍一下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
答:信息产业部在2004年启动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的制定工作。信息产业部的思路是:积极跟踪、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完成国标委委托的起草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浓度检测程序国家标准的任务;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行业标准。目前,信息产业部已经派员积极参与了IEC/TC111的活动,在国标委的统一协调下,牵头组织了中国对应TC111 WG3的一个技术委员会(目前暂称为中国WG3工作组);组建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浓度检测程序国家标准工作组的工作已经完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于2004年10月成立,负责起草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检测标准、无铅焊接标准、认证与标识标准等行业标准。目前,已经立项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行业标准有八个,包括《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下简称《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以下简称《标识要求》)、《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以下简称《检测方法》)和五个关于无铅焊接的标准;另外还有一个正在立项中的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即《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其中《限量要求》、《标识要求》和《检测方法》三个标准已经颁布,标准号分别为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2006,其余标准正在制定当中。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的制定过程一是非常“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标准的制定程序,成立了标准组,制定了章程;二是公开、透明,对所有企业单位是开放的,标准组最初成立时仅有二十多家企业、单位,目前已经有一百多家企业、单位;三是标准的制定体现了和国际标准接轨,力争“等同采用”,由于国际标准目前尚未出台,所以,我们是通过跟踪、参与,了解信息,力争使我们的行业标准具有“高起点、与国际标准看齐”的特点,使得其在将来可以顺利地转换为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
十、问:《管理办法》和《标识要求》、《限量要求》是什么关系?
答:《管理办法》是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一部国务院部门规章,以第39号联合部长令的形式发布,其中包括有关标识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信息以及进入《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应限量或禁止使用的规定;《标识要求》和《限量要求》两标准依据《管理办法》制定,以标准的形式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管理办法》中有关标识和限量的要求。《标识要求》和《限量要求》是《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标准,虽然其本身的性质是推荐性的,但由于《管理办法》的引用而必须强制执行。
十一、问:为了配合《管理办法》的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制定了一些配套的标准例如检测方法的标准,质检总局和国标委也在制定类似的标准,这些标准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目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为了配合《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电子行业标准;质检总局发布的检测方法标准则属于质检系统的行业标准,是为了帮助企业出口进行欧盟RoHS检测需要制定的;国标委目前组织制定的系列国家标准也是为了适应国内企业开展RoHS工作需要,其中拟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检测国家标准项目尚未正式启动,只有一些属于技术性指导文件的国标项目在制定中。
十二、问:《管理办法》规定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也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利于环保的方案,那么对于产品设计和生产有无硬性措施?
答:《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导入了一个环境友好型产品设计和生产的理念。对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在确保功能、性能的前提下,以现实的技术和工艺为基础,尽量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易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但这个规定只是倡导性的,并无硬性措施。
十三、问: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中的“家用电子产品”是否包括传统意义的“白家电”和“黑家电”?
答:传统意义的“白家电”主要指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产品,“黑家电”主要是指电视机、收音机、激光视盘机、音响等家用电子产品。目前为止,“白家电”仍未被国家统计主管部门认可为“电子信息产品”,因此,《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白家电”。电子信息产品中的“家用电子产品”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黑家电”,不包括“白家电”。虽然“白家电”整机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但部分“白家电”的组件却是电子信息产品,这些组件如以为生产配套为目的直接供货给整机生产商的时候不受《管理办法》规定的约束,但这些组件单独作为商品销售的时候则应该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十四、问:欧盟RoHS指令只是针对终端产品,《管理办法》监管的对象是否也是仅针对终端产品?是否包括供应链上所有的产品?
答:《管理办法》监管的对象包括供应链上所有的产品。尽管电子元器件产品和电子材料产品不是终端产品,但这些产品中同样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同样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管理办法》直接将这些产品纳入其调整范围。欧盟的RoHS指令中尽管没有将这些产品纳入调整范围,但其对终端产品的要求是通过产业上下游供应链的关系,间接传递给了电子元器件产品和电子材料产品。因此,与欧盟的RoHS指令相比,《管理办法》只是将产品范围规定得更明确而已。
十五、问:汽车内的一些电子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专门为汽车生产配套直接供货给汽车生产者的电子产品不属于《管理办法》的监管对象,但是单独出售的可用于汽车行业的电子信息产品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十六、问:维修配件和整机包换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在售后服务中,用于维修或升级的零部件,不属于《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但如果作为单独的商品出售的则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
十七、问:“雷达”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雷达是电子信息产品。因此,雷达产品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但军用雷达除外。
十八、问:电池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虽然欧盟RoHS指令不包括电池,但欧盟有专门的电池指令。在中国,《分类注释》中列明的电池产品,应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类注释》中未列明的,不受《管理办法》约束。
十九、问: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分类注释》中“电子应用产品”包括“家用电子电器”和“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因此《分类注释》中所列出的“医疗电子设备及器械”属于电子信息产品,应该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十、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是否需要加贴标识?
答:在《分类注释》里面已经明确列出的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产品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也需要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2007年3月1日以后投放市场的该类产品也需要加贴标识。
二十一、问:复印机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目前在《分类注释》里面没有列出复印机,因此复印机目前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范畴,不受《管理办法》的调整。信息产业部目前正在对现行的《电子信息产品统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统计管理办法》将会对现有电子信息产品范畴进行调整。之后,有关《分类注释》也会进行调整,包括复印机在内的一些产品有可能会被列入电子信息产品范畴。
二十二、问:硒鼓、墨盒等消耗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复印机用的硒鼓、墨盒等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根据《分类注释》,硒鼓、墨盒等消耗品属于计算机行业产品中的“电子计算机配套产品及耗材”一类,应该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中列明的硒鼓、墨盒等并未指明是复印机用还是打印机或其他类似用途机器用,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复印机用硒鼓、墨盒的,也就是说,复印机用的硒鼓、墨盒等也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应该符合《管理办法》要求。但由于复印机目前不在《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所以专门为复印机生产配套、直接供货给复印机生产者的复印机用硒鼓、墨盒不受《管理办法》规定的约束,但是单独出售的复印机用硒鼓、墨盒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十三、问:电子测量仪器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在《管理办法》的定义中已经明确包括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分类注释》中所列出的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属于《管理办法》的约束对象,应该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十四、问:光盘、CD、VCD、DVD产品是否应该满足《管理办法》?
答:单独销售的光盘、CD、VCD、DVD等空白盘片应按照《管理办法》及《标识要求》规定进行标识。已经刻录有内容的各种光盘、CD、VCD、DVD等属于软件产品的暂不需要满足《管理办法》要求。
二十五、问:对于某些产品表面的一些塑模或纸质标签,是否也需要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答:电子信息产品表面的一些塑模、纸质或其他材料的标签,以及产品的说明书等可以暂不考虑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十六、问:二手电子信息产品是否需要满足《管理办法》要求?
答:二手产品不在《管理办法》调整范围之内。
二十七、问:关于在分类注释中“其他”产品,应如何理解?
答:现阶段在《分类注释》中没有明确列入的产品不做考虑。
二十八、问:如何理解《管理办法》第三条设置的“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答:《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当前所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只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除外)六种,和欧盟RoHS指令一致。《管理办法》第三条设置的“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中国法律规范性文件的一般表述方式,与欧盟RoHS指令第五条“适应科学和技术进步”所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对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除了上述六种有毒有害物质以外,可能会发现有其他物质也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需要限制使用,这里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就是为以后可能增加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做准备,以便进行相应修改。
二十九、问:什么是“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是否等同于安全使用期限?如何确定某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是否要政府审批?
答: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特指环境质量安全的期限,仅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环保使用期限不等于安全使用期限,不包含因电性能安全、电磁安全等方面因素所限定的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
为了对消费者和制造商负责以及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设定“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制造商或进口商自行制定,主要考虑到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比较清楚,更容易制定出产品合理而科学的环保使用期限。如果企业将自己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制定得比较长,则承担责任的时间就会比较长;如果制定的期限比较短,则失去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必须客观、科学地制定自己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超过环保使用期限的产品应该进入废弃环节,进行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否则将可能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外泄或突变。当然,环保使用期限是产品在正常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环保使用时间,而非极端环境下使用的环保使用时间。
在中国,与电子信息产业有关的行业协会有十几个,几乎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每个协会对本行业产品的平均技术都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行业协会代表了行业整体,而非某一个企业,因此,由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的指导意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信息产业部鼓励这些行业协会自行制定本行业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的指导意见。向信息产业部备案,主要是为了政府主管部门了解行业的整体情况以及实现对行业的监管。
环保使用期限不需要政府审批。
三十、问:如果产品中包含需定期更换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如铅酸蓄电池等),且该部件的环保使用期限远低于产品的其他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定义并标识整个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
答:一般情况下,整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应以该产品中环保使用期限最短的部件的时间期限为准。但对于上述情况,则可以将那些需定期更换的部件和整机分开进行标识,这样整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就不会受到更换部件的影响。
三十一、问:《管理办法》是否涉及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再利用问题?
答:《管理办法》的一个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便于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的拆解、处理,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但《管理办法》调整的行为是电子信息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过程中的行为,对于电子信息产品废弃以后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等不在《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提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支撑《管理办法》的标准,这些标准的内容同样不涉及规范电子信息产品废弃以后的行为。
三十二、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需要进行相关标注,什么时间可以认为是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
答: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可以理解为产品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生产日期”,即产品下线日期。生产日期为《管理办法》生效日(2007年3月1日)当天或以后的电子信息产品应该满足《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三十三、问:来料加工企业和进料加工企业是否都要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答: 来料加工、来料装配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然后出口的行为。出口产品和为出口而进口的原料、零部件是不受《管理办法》的调整的。
进料加工是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后进行销售,若产品出口则不受《管理办法》调整,若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则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三十四、问:用于研发和测试的样机、模型、样品、展示品、返修品等是否需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的标注?
答:用于研发、实验、测试和展览、用的测试机、样机或模型,因为不涉及销售或“投放市场”,所以不需要进行相关环保信息的标注。
三十五、问:进入《目录》的产品是否属于《分类注释》叙述的产品?
答:《分类注释》是对什么是电子信息产品所作的解释。《目录》中的产品是《分类注释》所列产品中的一部分,是现在已知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产品,不是所有在《分类注释》里列出的产品都会进入《目录》。
三十六、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哪项较严格?
答:一般而言,在标准采值的严格程度上,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并无区分。行业标准一般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则是由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制定的。在行业标准先于国家标准出台的情况下,企业应使用行业标准;但是当国家标准出台后,行业标准将自动作废,企业应使用国家标准。如果行业标准是在国家标准出台后才出台的,往往是为达到对国家标准进行必要的补充的目的,这种情况下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有互补关系。这时,企业可以同时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十七、问:关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方面的合格评定(包括检测与认证),中国与国外是否可以互认可?
答:由于中国《管理办法》推动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分“两步走”实施的,在《管理办法》生效后,“第一步”仅要求企业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我声明”,这时,将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做好“自我声明”而请相关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进行检测与认证。这种自愿性的、非强制性的检测与认证不存在国与国之间的互认可问题。但在进入“第二步”、需要进行CCC强制性认证的时候,由于涉及政府监管,所以就涉及到了国与国之间的互认可问题。而国与国之间关于检测与认证的相互认可并不是单边问题,需要双边协议来保证,事实上,如果某外国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签署有认证机构之间互认的协议,则中国政府一定承认该国认证机构的认证,否则,将不会承认。
三十八、问: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第三章罚则是否界定处罚款项和停产停售情况?
答:《管理办法》第三章主要是对违反本办法中有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相关规定的处罚规定,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罚额度。处罚的对象包括单位、个人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执法主体包括各级海关、工商、质检、环保等主管部门。这些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款的单位、个人及相关人员依照本部门相关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三十九、问:《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生效后,即使整机产品生产者具有良好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但是如果整机产品由于供应链上的原因被查出不符合该法规的要求,那么是整机产品生产者还是元器件供应商负这个责任?
答:如果是整机产品被查出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即使是元器件造成的问题也将由整机产品的生产者负责任,其中元器件企业的责任应由整机企业自行追溯。如果元器件作为单独出售的商品被查出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元器件的生产者要负责任。
四十、问:在电子信息产品进入《目录》之前,需要加贴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含量及可否回收利用等相关的环保信息标志。那么对于为加贴这些标志而提供的一些国外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被接受?
答: 2007年3月1日《管理办法》生效后,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需要加贴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等相关环保信息,产品生产者加贴标志时可以对产品进行检测也可以不检测,如果产品生产者对自己的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很清楚,则不需检测即可贴标志;相反,如果不清楚则需要进行检测。为加贴这些标志而提供的一些国际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是可以被接受的,不管在哪里进行检测,只要标志及相关环保信息正确、与实际相符即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保留对电子信息产品是否加贴标志及是否标识正确进行市场监督检查的权利。
四十一、问:2007年3月1日《管理办法》生效后,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需要按照《标识要求》加贴标志,是否整机产品和元器件产品都需要贴标志?如果某种产品进入了《目录》,是否整机产品和元器件都必须加贴3C的标识?
答:2007年3月1日《管理办法》生效后,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需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其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进行披露,但是否要采用加贴标志的方式、整机与部件在标注时如何协调,这些问题已经在《标识要求》中作了详细规定。
如果某种产品进入了《目录》,那么它的主要部件必然要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但整机产品和其中的元器件是否需要同时加贴CCC的标识要看是哪一个进入了目录,如果是整机产品进入了目录,则只有整机产品要加贴CCC标志。
四十二、问:《管理办法》是否有英文版本?
答:《管理办法》是中国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按照一般惯例,不对外提供英文版本。目前在因特网上有很多英文翻译稿,有些翻译得很不错,可供需要英文译稿的读者参考。但如果这些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有出入,则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四十三、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有无具体的实施细则?中国各省市地方主管部门是否会出台适用于本省市的实施细则?
答:《管理办法》有相关标准和《目录》的支撑即可实施,目前没有制定实施细则的计划,也未有各地方主管部门出台适用于本省市的实施细则的消息。
四十四、问:租赁产品应如何执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答: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7年3月1日以后不得租赁生产日期在《管理办法》生效之后但未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有关信息披露或进入《目录》但未进行CCC认证的电子信息产品。
四十五、问:是否考虑《分类注释》与海关编码的接轨?
答:已经考虑将来在制定《目录》时会参考海关编码。
四十六、问:2007年3月1日以后,海外母公司将产品转卖给在中国的子公司时是否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答:海外母公司若将产品转卖给具有不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子公司,则应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海外总公司若将产品转卖给具有同一法人资格的中国分公司,则此种情况属于公司内部资产的转移,不属于“投放市场”的行为,所以不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常见问题回答
- 电子信息(25943)
- 产品污染(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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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 00:00:30
电子信息工程就业方向和前景
电子信息工程就业方向和前景,如果从工程师和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来看,电子信息专业的方向大概有 )1)数字电子线路方向。从事单片机(8位的8051系列、32位的ARM系列等等)、FPGA(CPLD)、数字
2021-07-21 07:57:51
电子信息工程考研方向解读
本帖最后由 eehome 于 2013-1-5 10:06 编辑
电子信息工程考研的方向其实很多的,不过大家所知道甚少,笔者就搜集整理一些有关该专业的考研方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考研方向中
2011-10-08 12:12:04
电子信息海量经典学习视频
http://yun.baidu.com/share/link?uk=841523108&shareid=219671412#dir电子信息海量经典学习视频66G
2013-09-29 22:01:40
Arm SystemReady和SystemReady预硅启用的常见问题解答
本指南提供了有关Arm SystemReady计划和SystemReady预硅启用的常见问题的答案。
信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SystemReady一般常见问题解答回答了有关SystemReady
2023-08-08 06:21:04
ISO14001电子文件管理办法
ISO14001电子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电子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作废、登记等管理工作,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安全性,根据国家关于电子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
2008-06-10 13:20:51
ISTP检索的全国电子信息技术与应用学术会议(EITA2011)征文
过程管理需求分析决策系统 数字城市电子政务质量控制项目管理 市场营销数控技术远程医疗 临床工程技术卫生信息管理 物流管理金融分析服务科学 地理信息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安全 系统分析 数据挖掘投资分析酒店
2011-07-21 13:57:33
ISTP检索的全国电子信息技术与应用学术会议(EITA2011)征文
远程医疗 临床工程技术卫生信息管理 物流管理金融分析服务科学 地理信息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安全 系统分析 数据挖掘投资分析酒店管理 检测技术连锁经营管理 汽车检测汽车电子2011年全国电子信息
2011-07-22 11:45:01
ROHS及WEEE科普
取得证书吴生 q296317292RoHS对我国电子产业的影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 对于2006年7月1
2016-03-15 17:53:50
RoHS
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
2010-10-30 11:10:24
RoHS
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
2010-10-30 11:13:32
RoHS指令与WEEE指令的关系
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 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害物质的减量化
2015-12-23 15:25:29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日起实施。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在此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将抓紧做好有关的实施准备工作,通过解读材料、问答清单等方式进一步回应企业关注的问题,便于
2016-03-29 19:01:22
为什么办理国推ROHS认证?中国ROHS检测好处是什么
境内所开展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活动。 根据在工信部官网发出的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个人等,将移交并/或由商务、海关、质检、工商等
2020-10-31 13:41:45
代做电子信息类专业的毕业设计
本人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学生,在电子创新实验室做了三年电路,每年都有参加电子设计大赛,并获得区一等奖,国家二等奖等奖项。技术过硬。现在代做电子信息类专业的毕业设计。提供售后的技术支持。有意者请加QQ1343481655私聊。。非诚勿扰。
2016-08-27 22:19:32
国推RoHS、中国RoHS认证是什么?中国RoHS认证费用多少?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
2021-02-24 16:07:05
汽车电子行业是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到汽车所形成的新兴行业
汽车电子行业是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到汽车所形成的新兴行业。从广义上讲,汽车电子从基础元器件、电子零部件、车载电子整机、机电一体化的电子控制系统(ECU)、整车分布式电子控制系统、与汽车电子有关的车外电子系统等软硬件。从系统看包括零部件系统、车内、车际网络。
2019-07-10 06:34:22
设计电路中常见的几种问题及解决办法
本文汇总了电路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现象,同时给出了解决办法。 常见问题一:这些拉高/拉低的电阻用多大的阻值关系不大,就选个整数5K吧 通用办法:市场上不存在5K的阻值,最接近的是4.99K(精度1
2017-02-04 09:23:54
隔离、iCoupler技术和iCoupler产品常见问题解答
应用都可以找到合适的iCoupler 产品。 附件是隔离、iCoupler®技术和 iCoupler 产品常见问题解答,欢迎大家下载!附件隔离、iCoupler®技术和iCoupler产品常见问题解答_V2.0.pdf1.5 MB
2018-10-30 09:30:51
中国rohs标准下载
此中国ROHS标准有:中欧RoHS对比,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常见问题回答(标识部分),电子信息产品分类
2008-07-21 19:02:57121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计资[1983] 116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2008-12-26 19:38:160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1月27日,国家环保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
2008-12-26 19:42:500
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
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三条定义术语第一款给出了电子信息产品的定义,定义中的电子信息产品共十大类,界定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2009-08-11 12:22:202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由于技术和产品功能的需要,目前部分电子信息产品的材料成分中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防
2009-08-12 10:07:1135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
2009-08-12 10:11:0138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Testing Methods for Regulated Substances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本标准规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Pb)、镉(Cd)、六价铬[Cr(Ⅵ)
2009-08-12 11:33:0221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
2009-10-03 21:03:2221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2009-10-03 21:04:1917
德赛电池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德赛电池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2009-11-04 10:03:169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
2010-02-01 14:18:306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9月28日信息产业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2010-02-21 08:56:038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常见问题回答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常见问题回答
第一部分《SJ/T11364-2006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一、问:《标识要求》适
2008-07-23 23:50:03545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SJ/T11364—2006
SJ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子 行 业 标 准SJ/T11364—2006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Marking for control of pollution caused by electronicinformation products2006-11-6
2008-07-23 23:54:082612
MAX3421E常见问题
摘要:MAX3421E可通过SPI端口为任何系统添加USB主机或外设功能。以下这些常见问题(FAQ)回答了有关MAX3421E基本操作的一些问题。
2009-04-24 17:37:342669
电子信息产品的结构和拆分原则
电子信息产品的结构和拆分原则
5.1.1 术语及定义
5.1.1.1 整机:指通电时能实现某些功能的电子产品,如电视、电话、电扇等
2009-08-12 11:30:391305
多媒体电教设备常见问题与解决办法
多媒体电教设备常见问题与解决办法
多媒体教学设备一般由计算机、投影机、电控幕布、影碟机、扩音机、实物展台等多个媒体设备组合而成
2010-02-04 17:11:432532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严重 工信部启动污染控制认证试点
近日获悉,根据《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将启动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试
2012-05-02 08:43:07575
电子信息工程就业方向是什么?
小编本人也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借电子发烧友网平台向大家介绍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介绍及电子信息工程就业方向,该专业的未来发展情景等。
2012-06-18 14:55:37231699
解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四大要点
北京市科委、经信委、财政局、城管委、交通委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月28日,市科委对《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共十条
2018-05-17 17:41:00626
电子信息工程在工业领域有什么样的应用现在是什么现状
电子信息控制和信息处理的学科,主要研究信息的获取与处理,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简而言之电信专业就是电子信息控制和信息处理。
2020-05-13 08:00:0011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四问《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5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办法》的背景
2020-08-19 10:20:072218
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自2021年06月0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 ,办法含20个条款,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
2020-12-29 17:54:12625
高新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解读
2020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指导精神,加快推进
2021-01-12 10:31:372008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21-01-15 10:08:352572
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
2021-01-15 17:00:2418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现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2021-01-28 10:28:501382
使用语音模块时会有哪些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大家对于能够发声的玩具或者电子产品并不会感到陌生,而要这些产品能够发出声音则需要使用相应的语音模块将各种声音内容录制进去,然后组装到产品之中,通过电路控制来达到发声甚至是录音播放的目的。那么企业在使用语音模块时会有哪些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呢?
2022-11-17 14:27:50568
电子信息系统中的模拟电路
电子信息系统中的模拟电路是指利用模拟技术来模拟电子信息系统中的电路,从而更好地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模拟电路可以用于模拟电子信号的传输、处理和控制,从而更好地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模拟电路可以用于模拟电子设备的运行,从而更好地控制电子设备;
2023-02-14 14:11:51927
行业方案|数商云电子信息行业SRM供应商管理解决方案
化的背景下,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电子信息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是电子信息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供应链管理涉及到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其中供应商管理是供应链管理的核心环节。优秀的
2023-05-24 09:20:29356
新版《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新版《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
2023-07-31 17:47:13973
一大批基金、项目即将落地!广州2000亿元母基金管理办法出台
据《南方日报》报道,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激励约束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500亿元产业母基金发挥“促进投资、促进投资”的功能,以“母基金+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展投资运营。
2023-08-31 10:04:22394
Brocade SANnav管理门户和SANnav全球视图:常见问题
电子发烧友网站提供《Brocade SANnav管理门户和SANnav全球视图:常见问题.pdf》资料免费下载
2023-09-01 15:41:140
电子产品进行浪涌防护的意义及常见问题!(上)
电子产品进行浪涌防护的意义及常见问题(上)?相信不少人是有疑问的,今天深圳市比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跟大家解答一下!
2023-09-11 12:06:3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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