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引爆了大家对区块链技术的关注。虽然比特币本身仍有一定争议,但将区块链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仍然是值得期待的。我们用两节的篇幅,讲解区块链在数字货币中的应用。本节主要先回顾货币简史,先阐明货币的本质。然后在下一节中,我们再去研判,比特币之类的数字货币离真正的货币还有多远。
一、货币的演进:传统观点
我们从小从课本上学来的传统观点认为,货币起源于一般等价物,即商品货币。人类从原始社会走来,生产力有所发展后,开始产生剩余产品(即超过自用数量的产品),可以用来和别人换自己刚好需要的东西,于是产生了偶然交换。随着交换的扩大,人们发现物物交换有时很麻烦,耦合成功率低,比如你今天想用羊换衣服,但对方却不想要羊,而想拿衣服换陶器,于是交换无法达成(物物交换因需求不匹配而无法达成)。半年后,那个做衣服的人突然想吃羊肉了,来找你,你的羊却早被吃掉了(物物交换因时间不匹配而无法达成)。物物交换受制于种种限制,于是人类找到了一般等价物,作为交换的中介物,解决需求不匹配、时间不匹配等问题。比如,可以拿一头羊作为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也意味着人类“通用价值”观念的形成,即把各种产品、服务的使用价值抽象为一定的数量,并拥有一个单位(也是一般等单位物的单位),比如“一头羊”,这就宣告了货币的出现。于是,价格也出现了,也就是产品的价值相对于每单位一般等价物的价值的倍数。
早期人类使用过各种一般等价物,比如我国古代早期(大致在夏代)使用过海贝、布帛等,我国汉字刚好形成于这段时期,所以和钱有关的汉字多有贝字、巾字的形旁。后来,随着冶炼技术进步,金属的使用开始增多,于开始以贵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铸形、分割,比贝壳方便。
后来,正如我们所学到的那样,随着人类生产力继续提高,商品交换的范围扩大,一般等价物携带不便,于是,又发明了一般等价物的代表物(代币),即,比如银票。比如银子存到银号,银号开出一张凭证(银票)。本来,支付时要先拿银票兑回金币,再拿金币支付。但如果大家都信得过银号,那么直接把银票用来支付即可了,银票慢慢开始履行货币职能。但银票不应视为一种完全单独的货币,它只是金属货币的代表物,用它可以提取金属货币,类似存款凭证,是债权。至此,所谓的记账货币的雏形终于出现了。
直至最后,人们发现,即使这一金属的代表物与其背后的金属完全脱钩,也是能充当货币的,只要大家都接受它。于是,完全没有商品支撑的信用货币出现了。现今,通行方法是由国家发行主权货币。
这就是我们所认为的货币演化史,即:
一般等价物(从实物到贵金属)
↓
一般等价物的代币
↓
信用货币(法币、主权货币)
该学说最早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而后被广泛沿用。然而,对不起,这一切可能与事实并不完全相符……货币有可能一开始就是信用货币,虽然商品货币确实存在过,但并非主流,并且和信用货币之间并无必然的演进关系。
二、货币就是债
如今主流的货币是银行券,是信用货币,本质是债。准确地讲,是债权。
截止2017年12月,我国M2总量为167.68万亿元,其中,流通中的现金(M0)是7.06万亿元,这些现金上面印有“中国人民银行”,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券,意味着这是央行欠我们的钱,是我们的债权,也是法币。也就是说,央行向民众发行了7.06万亿元的纸币,同时还向商业银行发行了25.61万亿元的储备货币(大部分是银行存在央行账户上的准备金,少部分是银行库存现金),然后银行再以这25.61万亿元的储备货币为基础,向民众发行了160.61万亿元的存款货币(如下图)。
M2总量的构成
而上图中,箭头方向代表的是“欠钱”关系,即箭头后端是前端的债务人。总之,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就是债权。一张100元纸币代表央行欠我100元,而我要向别人支付100元时,只要把纸币交付对方,就变成了央行欠对方100元,那么也就完成了价值(或购买力)的转移。银行汇款也是同理,也是债(存款)的转移。所以,债权本身就可以充当货币(就是信用货币),只要它标准化、可流通,并且受到民众信任。
但是,与亚里士多德的货币演进史不同的是,有些货币案例表明,货币可以从一开始就是债权,不需要经过一般等价物这一演化阶段。经常被引用的一个例子,是西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一个叫雅浦(Yap)的小岛,岛上还处原始经济阶段的土著居民,用一种巨大石盘当货币,叫费(Fei)。
费太过于巨大,没法用于流通,交易后,新的持有人不用搬走,也不在石头上面做记号,只让它留在原地,账目都是日后相互抵消。甚至有个人的一块费掉到海中去了,但大家都认同他依然持有这块费,于是他依然可以买东西。因此,与其说这石头是“一般等价物”,还不如说是个记账系统,就是信用货币。况且,这石头并无使用价值,根本不是真正意义的商品。但这石头在居民眼中是财富象征,你拥有石头,就有更多人愿意和你交易,接受你的欠条。
再纵观我国的货币史,能够发现,真正拿一般等价物(比如黄金)充当货币的情况,也非常少。大多时候,我们用的是铜钱和纸币。铜钱是远不足值的,所以它也是一种信用货币,不是以铜作为一般等价物。此外,我国较早开始使用信用货币,除大家熟悉的宋代的交子外,其实我国早在西周就开始出现信用货币“里布”(当时还没有纸,是印在布上的)。而真正拿一般等价物(比如黄金)当货币的情况,在人民日常经济生活中反而占少数。
所以,货币就是债权,或者更通俗点,钱就是债。但,债权总得有记载数字的载体,这载体不能被轻易伪造(或复制),且能长久保存,且方便交付流通。不能随便找片树叶当载体,也不能随便找张纸,否则我自己偷偷可以复制出一大批来,这样的货币是不会有人信任的。因此,人们用一些稀缺物作为载体,比如贝壳、黄金。
所以,所谓的一般等价物,可以解释为它本身的珍贵,使其具有一定价值,充当交易中介(一般等价物的传统观点);也可解释为,它的稀缺性使其很难被伪造,因此是最好的记账载体。如果接受后一种解释,那么,货币自始自终就是债权,一直都是。我们先暂不继续纠缠于这一论争,先接纳货币是债这一观点。至少在现今社会,这一观点是成立的。
三、货币史就是债权记账权的争夺史
随着人类进入金属货币时代,我们的祖先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认识到,国家要掌握铸币权,调节货币总量,用以治理经济,这些内容被写在《管子·国蓄》里:
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于万民而籍于号令也。
文中还明确指出,这些稀缺物品,本身没有使用价值(也就不是一般等价物),国家将其定为货币,并通过投放或回笼这些货币,来调节币值,从而调节经济。因此,这是一种与同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完全不同的货币观。而且,从一开始就确定了货币发行人是国家这一原则(中间也出现过国家授权商家发行纸币的情况,比如宋代交子)。
因为,人们之间发生的经济活动,会产生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并影响着人们对未来的预期。经济自然有波动,那么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总量,也是不断波动的。一种数量几乎不变(或按它自己的固有规律在变)的一般等价物,是不能应付这样的波动的(会导致一般等价物自身的价值波动)。因此,货币投放总量要适度调节,一是应对经济波动,二是政府主动调节经济。所谓调节经济,很大程度上通过调节货币的币值,来实现财富在国民中的重新划分,以实现经济发展的均衡稳定。因此,政府要掌握货币这种记账权,来达成此目的。
可惜,几千年人类铸币史表明,这样负责任的政府几乎不存在。政府总有很大动机去多发铸币,榨取铸币税。古今中外均发生了因货币滥发而导致的恶性通胀,并引发危机。那时,人民则不再信任该货币,不再持有、使用,宁愿回到物物交换,或者找寻替代品。
刚好,有一种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就是前面接受金属货币存款的银号,并签发金属货币的存入凭证,凭证的信誉甚至比政府货币还好,人民愿意接受其作为支付手段。最后,以发行债权凭证为主业的商业机构问世,它就是西方近代商业银行的前身,并且勇敢地站到了滥发货币的政府的对立面。
政府无法制止这种行为,银行券日益流行,但作为新生事物,也面临自己问题。比如,某银号存入了100两黄金,他们发现是可以发行更多黄金凭证的,因为存款人不可能同时来取走黄金。这仿佛是一个骗局,但又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商业逻辑,也就是目前依然实行的部分准备金制度。但是,留多少比例的准备金,得拿拈得当,否则银行就会无法支付存款人的提取,就会遭受挤兑。商业银行自问世以来,因挤兑而破产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在威尼斯的口岸,破产银行家的板凳(banca)被客户砸烂,所以破产就叫Bankrupt。
银行破产和其他企业不一样,银行的主要负债——即那种凭证——履行着货币职能,并且涉及无数公众,而这些凭证全变为废纸,会严重打击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所以,银行不能倒,尤其是大型银行。
政府发现任由这些银行家自由发行凭证当货币也不是办法,但又不能彻底收回货币发行权(因为这必然走回滥发货币的老路),于是折衷,新设了一家中央银行(或者把既有的一定银行指定为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但又与政府关系紧密,由其充当银行的银行,统一管理众多商业银行的凭证发行行为(比如设定准备金比率等),使货币发行量适当。首家此种意义的央行是英格兰银行。后来,央行还新增了在银行挤兑时给予必要的救助的职责。
最后,这一局面延续至今。总结为一句话:
因政府屡屡滥发货币,银行首先从政府那夺过了货币发行权,但彻底自由发行货币也有不稳定的弊端,因此又发明了央行,对银行发行货币行为给予监管控制。
在此,央行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首先,他不能和政府是完全等同,要相对独立,否则就回到商业银行时代之前的老路上了。其次,他又带有一定的政府的权威性,强化货币的信誉,并管好商业银行这群熊孩子。这就是几百年各方争夺货币记账权之后的局面。其中,政府和银行都是有动机多发货币的,只有央行,冷酷而严肃,是惟一能阻止人类滥发货币的执剑人。
四、货币发行人的价值甄别职责
最后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探究,就是不同发行人,意味着不同的货币最初投放方式,这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所谓货币投放,是指货币第一次投入流通的方式。比如,在银行时代之前,政府直接铸造了金属币,然后可能政府购买、赏赐、发薪俸军饷等行为,将这些钱币投入了流通。所以,其投放对象,是向政府出售产品与服务的民众、受赏赐的人、领工资的公务员和军人等。这一模式下,首先,政府承担货币发行职责,也就承担了对价值的识别职责。政府认可某些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才用货币向其购买。进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模式后,银行通过放贷款来投放货币,最初拿到货币的人,是通过了银行贷款审核的人。换言之,银行相信他们拿这贷款资金去用于生产,是能够创造更多价值的。
所以,所谓货币发行,不仅仅是印钱那么简单,还要承担对价值的甄别功能。如果甄别功能是混乱的,某些无价值的人和事也能得到货币,那么这种货币发行机制也是不可持续的。比如,印完钱,开直升机去撒钱,也是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
我们建立了上述对货币本质的理解之后,就可以作为一个参照的准绳,去分析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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