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12月9日召开“加快交通强国建设”专题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新高发布会上了解到,交通运输部目前已经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新疆、重庆、贵州、深圳等全国13个省(市、区)作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纲要》)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魏东介绍,《建设纲要》印发后,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学习领会宣传贯彻重在落实《建设纲要》工作方案,召开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印发任务分工方案等配套方案,同步启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篇章,并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7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等。
魏东介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将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等4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试点省市将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一体化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创新、绿色交通、现代物流等方面先行先试。计划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
据悉,《建设纲要》提出,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拥有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城乡区域交通协调发展达到新高度;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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