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数据,Gartner(全球第一家信息技术研究和分析公司)给出了这样的定义:“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更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之后产生的价值。换言之,如果把大数据比作一种产业,那么这种产业实现盈利的关键,在于提高对数据的“加工能力”,并且通过“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
大数据的特点可以概括为4个方面:第一,数据体量巨大。从TB级别,跃升到PB级别;第二,数据类型繁多。互联网中有大量网络日志、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第三,处理速度快。大数据往往需要在秒级时间范围从各种类型的数据中获得高价值的信息,这一点和传统的数据挖掘技术有着本质的不同;第四,商业价值高。只要合理利用数据并对其进行准确的分析,将会带来很高的价值回报。业界将这些特点归纳为 4 个“V”——Volume(数据体量大)、Variety(数据类型繁多)、Velocity(处理速度快)、Value(商业价值高)。
传统的电信行业积累了很多的数据,如某电信运营商积累了18PB的结构化数据。一些互联网企业则通过云计算方式,存储了更多的数据,这些数据大多是非结构化的数据。
可以这样说,互联网奠定了大数据的基础:互联网产生了海量的大数据,而移动互联网让这些大数据更具备商业价值。传统互联网只能记录下某台电脑中各个客户浏览、消费的很多记录,类似于固定电话网络,使用的人很多,但并不能区分是谁使用的。例如:传统的网吧就像传统的公共电话亭,我们无法分清是谁在使用电话。而移动互联网产生了和客户紧密捆绑的大数据,这些大数据具备更多的商业价值,就像移动电话可以清楚地暴露出来,一般只有手机的主人在使用这部电话,而不会是别人。
责任编辑 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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