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Karen Andrews宣布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官方AI道德框架。
在设计,开发,集成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人工智能时,这是企业和组织的一组自愿参数。
该框架简化为八项原则,下面我们复制了工业,创新和科学部网站的摘要:
原理一览
人类,社会和环境的福祉:人工智能系统应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造福个人,社会和环境。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人工智能系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应尊重人权,多样性和个人自治。
公平:AI系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应具有包容性和可访问性,并且不应涉及或导致对个人,社区或群体的不公平歧视。
隐私保护和安全性:AI系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应尊重并维护隐私权和数据保护,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可靠性和安全性: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人工智能系统应根据其预期目的可靠地运行。
透明度和可解释性:应该有透明性和负责任的披露,以确保人们知道他们何时受到AI系统的重大影响,并可以找出AI系统何时与他们互动。
可竞争性:当AI系统对个人,社区,团体或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及时制定流程,允许人们挑战AI系统的使用或输出。
问责制:对AI系统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负责的人员应该是可识别的,并且对AI系统的结果负责,并且应该对AI系统进行人工监督。
框架提出的问题多于回答的问题。我们在下面处理一些直接的明显问题。
在透明度和问责制方面,美国商务部网站指出:“应及时提供负责任的披露,并为人工智能系统的结果提供合理的理由。其中包括有助于人们理解结果的信息,例如决策中使用的关键因素。” 对于律师而言,至关重要的是,这包括“针对调查背景下的监管者”和“针对法律程序中的监管者,以提供证据和决策依据。”
致电后,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向司法部提交的材料在今年早些时候征询公众意见的过程中,人们对AI的行政法含义表示关注-参与政府决策的AI应该能够解释其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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