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12项改革攻坚行动”系列第6场发布会,介绍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工作推进情况,同时解读《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和《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吕建涛介绍说,济南市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于今年1月正式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试验区获批以来,济南进一步充实完善《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出台《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
《建设方案》共分建设思路、总体目标、建设重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根据济南市产业特色和人工智能行业基础,提出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创新高地、应用示范高地、政策实验高地、基础设施建设高地、科创人才集聚高地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建成10家以上创新载体,培育10家龙头企业,打造3个重点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等细化指标。
《若干政策》共七部分14条,主要包括激发多元主体创新活力、优化布局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强化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与创新平台建设、培养聚集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人才、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研究、附则等。
其中,《若干政策》在人工智能企业租用超算中心服务器补助、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人工智能领域国拨经费配套资助、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培养人工智能专业人才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性举措。
对租用超算中心服务器并用于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对开展人工智能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的牵头企业,按照实际总投入的30%提供财政补助,对入选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牵头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单位,按照国拨经费的30%给予配套支持;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厅市会商项目的,按照国拨、省拨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牵头建设、引进的各类国家级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平台,按相关政策进行资金扶持。对培养(培训)合格并在本地就业的各类人工智能领域职业人才,按每名1000元给予培养(培训)单位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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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济南出台政策大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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