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布对大疆的337调查结果
近日有消息报道美国公布对大疆的337调查结果,可能很多人对这个大疆的337调查不是很了解,其中主要是调查些什么呢,从消息中可以得知此次大疆的337调查是不会发布禁令,那主要说了什么?一起来看一下。
北京时间今日凌晨5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了针对大疆的337调查终裁:不会发布禁令。此前,在2018年8月30日,一家中企的美国子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对大疆的337调查事件原委分析
回顾大疆被美国337调查事件,最早可追溯到在2018年8月30日。历时两年,美国公布对大疆的337调查结果免于禁令,也算是令人舒了一口气。
当时,一家中企的美国子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家美国公司的名字叫做Autel Robotics(Autel Robotics USA LLC,道通智能美国公司)该公司依据举报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依据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举报大疆侵犯其专利,故此人们将其称为337调查。
其实,大疆公司当时就知道举报自己的并非一家美国公司,而是自己人背后捅刀。当时大疆公司曾向媒体表示对此:“Autel Robotics并不是一家美国公司,而是深圳道通智能在美国设立的机构。”
中文名为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部同样位于深圳。自2014年创立至今,其已先后在美国和欧洲成立了分公司。而其美国总部位于华盛顿州巴萨尔市(Bothell, WA),主营业务为四轴飞行器和无人机拍摄技术,基本确定跟大疆属于直接竞争关系。
而事实上在被美国337调查之前,大疆和这个道通智能公司就有过交手。
早在2015年,大疆公司指控道通科技公司、道通智能公司制造、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15万元等。不过由于证据不足的原因,深圳中院和广东高院都驳回了大疆的诉讼。
随后,双方的诉讼战场也扩张到境外。
美国当地时间2016年8月11日,大疆和旗下大疆欧洲分公司(DJI Europe B.V.)将道通及“道通智能航空”、“道通智能美国”告上了美国特拉华(Delaware)联邦地区法院,大疆指控涉案的3家公司侵犯其持有的1项外观专利和3项发明专利。
通道科技公司自然也不例外,也在美国等地对大疆公司进行反诉,道通智能美国”请求法院确认大疆自身或“诱导他人”生产、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被诉侵权产品及专利发明中的组件的行为“侵犯”且“故意侵犯”了其涉案专利,请求法院判给足以补偿大疆“侵权”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金及合理费用,以及“故意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两家公司之间的摩擦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了“337调查闹剧”,一家中国公司为了达到排挤本国竞争对手的目的,而让其美国分公司向美国政府部门发起调查的申请实在是罕见。美国公布对大疆的337调查结果,最终美国免于禁令,也说明一些问题。
337调查是什么意思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实践中,“337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
如果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无论其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可以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并要求ITC采取相关救济措施。
9月27日下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半导体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发起两起“337调查”,涉及TCL集团海信集团、联想集团和深圳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格罗方德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如果ITC经调查认定格罗方德申请成功,海信集团等被认定为有侵权行为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根据商务部网站公布的信息梳理发现,本次是今年以来美国对我国企业发起的第14次“337调查”,之前的调查分别针对口袋打火机、皮卡车折叠盖板、牛磺酸产品、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光伏电池片、儿童背袋、塑胶地板、女性时尚服装、食品加工设备、LED产品系统及组件、触控移动设备、餐饮加工设备、控鱼钳及其包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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