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聊天消息
  • 系统消息
  • 评论与回复
登录后你可以
  • 下载海量资料
  • 学习在线课程
  • 观看技术视频
  • 写文章/发帖/加入社区
会员中心
创作中心

完善资料让更多小伙伴认识你,还能领取20积分哦,立即完善>

3天内不再提示

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汽车工程师 来源:电车汇 2020-09-01 16:08 次阅读

电车汇消息:8月1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删除了原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并删除了原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政策原文如下: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2017年1月6日,工业信息化部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20年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第2.1款所规定的汽车整车(完整车辆)及底盘(非完整车辆),不包括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千克的三轮车辆。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四)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

第六条汽车生产企业在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或者底盘基础上改装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改装未影响到底盘、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不需要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3),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有关内容,并在施行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文件。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第九条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见附件5)。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报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准入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方式包括现场审查、资料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汽车领域专家库,从中选取专家组成审查组。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了审查的,免予审查《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检测要求。

第十四条通过审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告》发布。

不符合本规定所规定的条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列入《公告》。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告》载明的许可要求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

第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出厂合格证及其信息与实际产品唯一对应、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以及索赔处理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七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态无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及主要问题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写年度报告(见附件6)。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类别或者动力系统(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与已列入《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同的,或者增加、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本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材料,原则上应当进行现场审查。

取得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者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相同类别的纯电动汽车产品准入的,只进行资料审查。

第二十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准入审查要求》和生产一致性等相关规定,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现新能源汽车产品存在安全、环保、节能等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保持情况、生产一致性情况和监测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方式包括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监测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准入审查要求》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等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第二十三条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24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别公示。

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将企业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行政处罚等情况列入信用数据库。

第二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二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自愿终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注销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

第二十七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准入,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第二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声明:本文内容及配图由入驻作者撰写或者入驻合作网站授权转载。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电子发烧友网立场。文章及其配图仅供工程师学习之用,如有内容侵权或者其他违规问题,请联系本站处理。 举报投诉
  • 新能源汽车
    +关注

    关注

    141

    文章

    10415

    浏览量

    99262
  • 工信部
    +关注

    关注

    2

    文章

    537

    浏览量

    35497
  • 信息化
    +关注

    关注

    1

    文章

    485

    浏览量

    21094

原文标题:政策|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文章出处:【微信号:e700_org,微信公众号:汽车工程师】欢迎添加关注!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收藏 人收藏

    评论

    相关推荐

    推进卫星互联网改革

    正积极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8月6日
    的头像 发表于 08-08 15:19 1231次阅读

    :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力度,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安全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需要得到足够的关注和不懈努力。各级各部门都要认识到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全力以赴,持之以恒地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产业的良好发展势头得以保持。
    的头像 发表于 05-29 16:27 467次阅读

    乡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维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日前,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
    的头像 发表于 05-23 17:28 567次阅读

    STEP7-5.5-F程序中FB块修改后的变化

    STEP7-5.5-F程序中FB块修改后的变化
    发表于 04-07 11:46 547次阅读
    STEP7-5.5-F程序中FB块<b class='flag-5'>修改后</b>的变化

    【换道赛车:新能源汽车的中国道路 | 阅读体验】 新能源到底新在何处?新能源在国内如何发展?

    很久,总算有时间整理一下 开箱,验明正身 经常读/买人邮书的人都知道,在54/55页的缝隙当中,有一个邮电的标记~(虽然是出版社发来的,但是习惯了验证一下) 精彩观点攫取  汽车产业“新四化
    发表于 03-19 13:22

    【换道赛车:新能源汽车的中国道路 | 阅读体验】 A 序

    怎样的影响? 国内外汽车企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教训带给我们怎样的思考? 我国新能源汽车为什么能够实现突破从而领先世界?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
    发表于 03-12 23:05

    【换道赛车:新能源汽车的中国道路 | 阅读体验】新能源汽车值得买吗?未来又会如何发展

    新能源汽车开年的第一个重磅消息,就是比亚迪打出“电比油低”的营销口号,开始声势浩大的全线降价。一声枪响,消费者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观望者仍不在少数。笔者身边就有很多朋友,依然对电车的安全性
    发表于 03-08 17:33

    【换道赛车:新能源汽车的中国道路 | 阅读体验】一本书带你看车企大佬几十年的经验总结

    因为工作相关需要研读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发展知识,偶然发现这本书,一开始感兴趣不过是冲着作者前
    发表于 03-08 17:31

    【换道赛车:新能源汽车的中国道路 | 阅读体验】1.汽车产业大变局

    于不败之地。 新能源汽车市场在未来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日益关注,新能源汽车正逐渐成为市场的主流选择。 政策支持是新能
    发表于 03-04 07:28

    名单公布【书籍评测活动NO.27】换道赛车:新能源汽车的中国道路

    中国新能源汽车20余年发展历程的脉络,介绍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过程与落实结果,总结汽车企业竞争力升降的经验教训,探索中国汽车强国建设的基本路径,探讨全球
    发表于 01-18 16:36

    有关汽车芯片,重磅发布

    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智能化、网联化等技术在汽车领域加速融合应用,我国汽车芯片的技术先进性、产品覆盖度和应用成熟度不断提升,
    的头像 发表于 01-09 17:37 730次阅读
    有关<b class='flag-5'>汽车</b>芯片,<b class='flag-5'>工</b><b class='flag-5'>信</b><b class='flag-5'>部</b>重磅<b class='flag-5'>发布</b>

    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性检测设备有哪些?

    为此,国家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
    的头像 发表于 12-26 16:01 1955次阅读
    <b class='flag-5'>新能源</b><b class='flag-5'>汽车</b>电池安全性检测设备有哪些?

    2024年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技术指标新要求

    此外,对于"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管理也有具体规定。工业和信息化、税务总局发布
    的头像 发表于 12-21 16:48 3208次阅读
    2024年购置税:<b class='flag-5'>新能源</b><b class='flag-5'>汽车</b>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技术指标新要求

    发布!电池回收迎新利好!

    日前,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
    的头像 发表于 12-18 16:34 874次阅读
    <b class='flag-5'>工</b><b class='flag-5'>信</b>部<b class='flag-5'>发布</b>!电池回收迎新利好!

    五位专家详解《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试点通知》

    编前: 为落实《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促进智能网联
    的头像 发表于 12-12 17:45 473次阅读
    五位专家详解《智能网联<b class='flag-5'>汽车</b><b class='flag-5'>准入</b>和上路试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