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内测试点正在进行中。当前的测试主要集中在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
不过,近期两则消息让我们看到数字人民币业务场景的另外一种可能性。
8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雄安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显示,雄安新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探索数字货币跨境支付。
8月22日,海南省副省长沈丹阳在“2020金牛资产管理论坛”上同样提到海南将积极争取法定数字货币试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贸易中的应用。
对此,欧科云链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炼炫表示,这两地探索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主要是政策上的优势,前者有雄安新区,雄安新区在积极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后者有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及国际贸易和投资,都是国家级战略,因此可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
那么,跨境贸易中,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会如何实现?又有哪些挑战?
“高效、便捷、低成本”
“采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具有高效快捷以及低成本的优势,有利于跨境贸易的发展。”李炼炫说。
李炼炫指出,目前的跨境支付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效率低等问题,“比如当前的一笔电汇通常需要2-5个工作日到账,在手续费上通常收取汇款金额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外加150元的电讯费。”
他认为,基于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则拥有明显的优势,不仅可以提高跨境转账的速度,而且降低汇款的手续费。此外,目前央行数字货币采用松耦合账户设计,这意味用户在使用央行数字货币时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即可进行转账支付,这对海外那些处于贫困偏远地区,以及缺少传统金融基础设施(银行)的本国民众具有很高的吸引力。
跨境支付可以如何实现?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CIFER)主任鞠建东近日撰文指出,实现人民币的跨境支付功能,通过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DC/EP)来解决计价问题,暂时搁置数字人民币的储备功能而只让其承担计价功能,迅速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框架下建立起数字人民币与其他货币的直接汇率询价机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以数字人民币为媒介和计价货币的跨境数字支付新体系。
同时,他也指出,要建立起多层次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新体系,例如围绕高科技企业的全球业务系统,打造以核心企业为超级节点的企业级市场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平台。
在企业级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平台上,鞠建东写道,央行主要负责数字基础设施的安排和监管,依靠其开发的DC/EP,设置封闭式企业使用场景,以DC/EP作为高科技企业跨境业务联盟链的媒介货币,执行计价和结算功能,央行负责数字人民币的供给、回收、兑换和清算。在兑换环节,针对境外企业,央行可以依靠已经建立的庞大法币互换网络,为不同国家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优惠兑换需求;针对境内企业,央行将企业支付结算后的数字人民币余额直接转入企业或个人的数字钱包,以保证在交易完成后平台的数字人民币余额不变。
鞠建东举例道,假定外汇市场上人民币对泰铢的即期汇率为5,H公司出售价值1万元人民币的产品给泰国进口商A公司,Z集团从泰国大米出口商B公司进口价值2.5万泰铢的大米。在该场景下平台执行跨境支付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支付结算平台用1万元人民币向央行购买1万个数字人民币,作为平台内交易货币,在平台内法币(人民币、泰铢)不直接兑换,法币(人民币、泰铢)和数字人民币可兑换,平台将数字人民币与泰铢的兑换比率设置为1:5,即1个数字人民币兑换5泰铢。
第二步,泰国进口商A公司在支付结算平台以5万元泰铢购买1万个数字人民币,用于支付从H公司进口的产品。
第三步,H公司出售产品给泰国进口商,获得1万个数字人民币,随即在平台内将1万个数字人民币兑换为1万元人民币,直接获得人民币出口收入。
第四步,Z集团以0.5万元人民币在平台购买0.5万个数字人民币,以0.5万个数字人民币兑换2.5万泰铢,用于支付给泰国的大米出口商B公司。(注意在以上的两笔交易中,数字人民币只是作为媒介货币,每笔交易中,数字人民币都不增不减。)
第五步,央行用0.5万元人民币购买平台结余的2.5万泰铢,进行定时清算,从而使得平台内各种法币余额为零,但1万个数字人民币的余额保持不变。
鞠建东指出,央行在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新平台的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主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服务原则,央行只负责数字人民币的供给、监管和清算;二是市场原则,央行将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场景交给市场化平台主体去运作;三是底线原则,央行作为监管者,负责实需鉴定、合规审查以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的“三反”工作,打击任何利用平台进行的违法违规活动,保障应用场景内各平台的公平竞争和健康运行。
跨境支付存在的问题
李炼炫认为,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少限制。
他表示,首先,在当前日益发达的国际贸易中,采用M0实现“钱货两讫”(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贸易模式在逐渐减少。外贸商们更多地是采用各类贸易融资模式(如保理、福费延、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等),在这过程中基于信用而产生的货币,属于M1、M2甚至M3的范畴,不是仅仅依赖定位于M0的DC/EP就能实现的,需要本国发达的金融市场给予支持。
其次,李炼炫提到,DC/EP仅仅面向小额支付场景,这也意味着人们在在贸易领域很难采用DC/EP进行大额支付交易,这限制了DC/EP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结算中发挥作用。
“跨境支付领域目前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有监管上的问题。因为一旦一款货币可在全球自由兑换,即意味着国际游资可轻易获得本国货币,在本国资本市场尚处孱弱的情况下,国际货币的发行国极易受到国际投机者的攻击,”李炼炫称,“在当前我国尚未完全开放资本账户的情况下,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上面有限制是必然。”
因此,他强调,不要简单地认为只需要DC/EP即能实现人民币的跨境自由流动,这还需要中国在国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包括利率及汇率的市场化改革)、货币可兑换性及资本管制的开放。
鞠建东在文章中表示,在围绕数字人民币的支付结算平台上,吸引足够多的使用者,突破原有体系网络外部性的限制,是新平台成功的关键,也是主要难题之一。另一个关键难题是如何确定数字人民币与其他法币的合理兑换比率(汇率决定问题):兑换比率(汇率)的设置既要对用户有吸引力,又要防止投机资本利用不同平台进行套利。
但鞠建东也指出,网络外部性难题并非无法攻克。第一,数字技术进行跨境支付结算,集信息传送和价值传递于一体,高效快捷却又成本低廉,较传统跨境支付手段来说,有明显的速度和成本优势,长期新的数字货币支付平台会比传统支付平台具备效率优势,会替代传统技术,也有替代传统平台的可能。其次,为了打破SWIFT的优势,在初期可以对新的平台交易进行补贴,央行在初期可以针对数字人民币开展折扣兑换,以增加数字人民币的使用需求。
对于汇率决定问题,鞠建东则建议,新平台需要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市场竞争原则,允许多个同质平台自由进入和退出,通过市场竞争进行优胜劣汰,筛选出兼具系统技术(保障平台的高效、安全和便捷)和金融技术(合理设置数字人民币汇率)的最优平台。
二是实需原则,新平台能够对数字人民币的购买者进行有效甄别,仅对具备实际支付结算需求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兑换折扣(相对于外汇市场上的法币汇率而言),使之不仅可以享受高效快捷、费率低廉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服务,而且可以在数字人民币兑换过程中获得一定的汇兑收益(补贴)和未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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