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印发《珠海市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
近日,珠海印发《珠海市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和《关于促进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珠海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珠海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规模达到1000亿元,支撑和带动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初步建成高端引领、协同发展、特色突出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围绕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和若干政策措施,包括提升高端芯片设计水平、建设产业双创平台(珠海)基地、建设粤澳集成电路产业示范园区、打造5G+工业互联网核心芯片协同创新示范等。
《措施》提到,对新成立的集成电路生产制造项目,在项目投产前年度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原有或新成立的已投产集成电路生产制造项目,年度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或已分配未支付转增出资)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最高1亿元。
对半导体上市公司、经认定的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各环节领军企业(设计业、制造业排名前十,其他领域排名前五)、集成电路独角兽企业,在珠海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对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根据省财政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金支持。对入选珠海市创业人才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为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针对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重点发展的高端领域和关键环节,《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活动。支持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能在3-5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填补产业空白的技术攻关,每年采用竞争性项目评审、研发启动金、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揭榜挂帅”等方式给予研发扶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对企业按不超过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并申报省级1:1配套奖励。
此外,对购买EDA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对租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按照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300万元补贴。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按照不超过EDA研发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1000万元补贴。
《措施》提到,对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以上奖补资金可按不超过20%的比例由企业用于对企业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补。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而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珠海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珠工信〔2019〕613号)“小升规”企业奖补条款给予支持。
发展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必不可少。《措施》对珠海市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的系统(整机)和终端企业采购本市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或模组给予补贴,按首次采购金额的4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珠海市集成电路制造、封测企业采购或测试验证本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给予补贴,按首次采购金额的40%给予年度最高1000万元补贴。
此外,珠海对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科研与检测设备、大型工具软件升级购置等条件建设费用,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单个平台年度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对平台首次获得国家资质认定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开展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和政策创新前瞻性研究,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快产业人才引进和集聚,《措施》支持高层次集成电路人才申报“珠海英才计划”,对新招聘的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生每人3万元,全日制博士生每人5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集成电路企业新增研发人员5000元/人培训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人数最高不超过200人次。
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10月22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集成电路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资助500万元;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武汉提出要打造全国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新增长极。
新的支持措施还包括对完成全掩膜(FullMask)首轮工程产品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首轮流片费用30%或者首轮掩膜版制作费用50%、年度总额最高500万元的补贴。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MPW首轮流片费用50%、年度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对购买IP(含FoundryIP模块,不含委托技术服务)、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进行研发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购买费用30%、年度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对复用、共享我市第三方集成电路设计平台的IP设计工具软件或者测试分析系统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实际投入50%、年度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对经认定的提供EDA工具和IP、设计解决方案、先进工艺流片、先进封测服务、测试验证设备等服务为主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平台实际建设投入30%的资助,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平台运行服务的情况,按照年度服务合同实际完成额的3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及相关产品,对单款芯片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按照销售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单款集成电路设备或者材料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300万元的,按照销售金额的30%给予奖励;对单款EDA软件产品,按照年度销售金额的50%给予奖励。单款芯片及其产品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集成电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按照担保业务责任额度的1%给予保费补贴。
对集成电路企业年度为扩大研发、生产而新增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共建集成电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对经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根据项目产业效益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补助。
对工资薪金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以企业支付的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作为标准,超过应纳所得税额15%的部分,给予企业引才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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