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得到广泛应用。比如刷脸支付、刷脸门禁、银行自助、单位考勤等等。。。
据《2019年中国刷脸支付技术应用社会价值专题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正式开启了刷脸支付的“新元年”,国内刷脸支付用户达到1.18亿人。预计到2020年,刷脸支付用户规模超7.6亿人。
如此新兴手段本该是更助于生活的便捷,但是总有人利用这样的方式钻法律的空子!
01.人脸识别第一案
近日,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正式宣判,案件的起因追溯到2019年4月,一位郭先生花1360元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双人年卡,明确了同时验证年卡和指纹就可以入园。但此后园方却单方面将指纹识别“强制”升级为“刷脸”入园,当事人为此将园方告上法庭。
对此案,杭州富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单方面将指纹识别强制刷脸入园的做法“超出必要,不具正当性”,判决园方赔偿当事人郭先生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当事人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
02.法律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消费者同意。”
此外,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数字时代与信息保护成为当下我国立法不得不权衡的一个议题。
从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来看,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权利的保护范围、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和相关法律后果都在逐渐明确和细化,对于如何具体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提供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今后在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明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Y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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