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召回,戴姆勒在美国遭罚3000万美元。
日前,据外媒报道,奔驰母公司戴姆勒已与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达成一致,就迟迟不执行召回向后者支付罚款3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亿元)。
NHTSA上周发布通告显示,自2018年起,戴姆勒卡车公司在美国至少有7次没有听从指令对相关产品进行召回,其中最大规模的一起涉及46.4万辆产品。
作为和解的一部分,戴姆勒卡车同意开展执行一项高级数据分析项目,从而加强其检测和调查潜在安全缺陷的能力。
同时,戴姆勒还将缴纳1000万美元的先期罚款、500万美元的“履行义务金额”(用于戴姆勒提高自身产品安全)、1500万美元的未执行罚款(用于戴姆勒仍拒绝召回的情形)。
对此,戴姆勒表示,“感谢有机会迅速解决这一问题,并继续制造安全、高效和可靠的商用车。”戴姆勒还同意每个自然月至少与NHTSA会面一次,作为双方和解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戴姆勒第一次同意就美国汽车安全监管机构的调查达成和解。
早在2017年,梅赛德斯-奔驰在美国未能就约140万辆召回车辆及时通知车主,次年,该公司被处以2000万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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