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总统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为澳大利亚的这项法案辩护,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例如Google和Facebook)向媒体机构付款以展示其新闻出版物。史密斯在上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他完全支持澳大利亚的拟议立法,并认为美国应复制该提议。
澳大利亚政府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后宣布了这项倡议,该调查确定了技术巨头对媒体的控制权过多,这可能对民主的运作构成威胁。在微软的博客上,史密斯同意,近几十年来传统媒体的收入和新闻工作者人数都急剧下降,而读者和广告商已经向社交媒体迁移。据他说,这似乎是导致美国民主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
微软表示,如果它遵守法律(只包括拥有20%市场份额的搜索引擎),则表示愿意接受媒体付款并投资改善其搜索服务Bing。该网站在澳大利亚仅占5%的市场份额,并指出“与Google不同,如果我们发展壮大,我们准备接受新法律的义务,包括按提议与新闻机构分享收益”。
根据拟议的《媒体交易法》,将要求Google和Facebook与各媒体公司就在平台上使用其内容的费用进行谈判。两家公司表示,如果该法案在澳大利亚获得批准,他们将考虑对平台进行更改。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的社交网络表示,这可能会阻止用户在该网站上共享新闻。另一方面,谷歌表示,它可能只是停止在该国提供搜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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