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多有发生,其中不少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引发过火灾。为了减少事故的影响,2月26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从2021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行为。
本次通过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对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上海市公安机关应核发专用号牌。条例施行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用于快递、外卖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申请换领专用号牌。
《条例》还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要督促驾驶人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合理确定配送时间、路线等标准和要求;同时要将车辆、驾驶人信息和违法车辆配送时间、路线等与交通安全管理相关的信息接入公安机关非机动车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在停放和充电方面,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同时要求上海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扩建敞开式地面车棚等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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