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切实规范“杆、电、网、管、箱”设置,加快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和推广,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从2022年5月起,全省地级市及县级市率先在新建城市道路推进“多杆合一”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分步推进既有道路“多杆合一”改造。2025年底前,地级市及县级市建成一批高质量、高规格多功能灯杆示范项目。探索创新投融资建设、运维管理等模式,结合数字经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杆合一”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意见指出,在“多杆合一”建设改造项目库中选取技术成熟、操作性强的项目先行开展试点,试点项目要注重采用“合杆、合管、合箱、共电、共网”等集约化建设方式,试点区域要注重选取有5G基站搭载需求、杆体林立明显影响市容的道路,试点应用场景要注重各类智慧化便民服务等。此外,意见提出“多杆合一”项目应按照《湖南省多功能灯杆技术标准》(DBJ43/T013-2020)要求进行建设,并兼顾各行业领域需求。以下为《意见》全文:
一、
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有关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有关权属单位配合政府部门推进,逐步形成政府牵头,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坚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摸清道路杆件现状,系统规划新建道路“多杆合一”建设,分步实施既有道路“多杆合一”改造。坚持示范引领,改革创新。探索创新投融资建设、运维管理等模式,结合数字经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杆合一”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从2022年5月起,全省地级市及县级市率先在新建城市道路推进“多杆合一”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分步推进既有道路“多杆合一”改造。2022年底前,地级市及县级市要完成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底前,地级市及县级市建成一批高质量、高规格多功能灯杆示范项目,拥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集聚发展的衍生智慧产业基地,在探索创新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上取得明显成效。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参照开展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
二、
主要任务
(一)抓好规划编制。各地组织开展既有城市道路各类设施现状摸底调查,摸清道路上各类杆件、供电、网关、管线、箱体、挂载设备等设施的分布运行、权属单位等情况,统筹建立辖区内城市道路各类设施台账,并动态更新数据。科学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统筹城市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应急广播、5G基站、物联网等建设需求,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湘自资发〔2021〕38号)相关规定,并与电力、通信、照明等专项规划相协调。(二)推进分类实施。各地要规范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新建或改造城市道路要注重推进“多杆合一”,符合“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并充分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对新建的城市道路,多功能灯杆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既有城市道路,要结合实际情况,兼顾各类存量杆件,按照先路口区域、后路段区域的顺序,统筹确定多功能灯杆的布设点位。要根据建设规划建立“多杆合一”建设改造项目库,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多杆合一”项目应按照《湖南省多功能灯杆技术标准》(DBJ43/T013-2020)要求进行建设,并兼顾各行业领域需求。(三)加强示范引领。在“多杆合一”建设改造项目库中选取技术成熟、操作性强的项目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项目要注重采用“合杆、合管、合箱、共电、共网”等集约化建设方式,试点区域要注重选取有5G基站搭载需求、杆体林立明显影响市容的道路,试点应用场景要注重各类智慧化便民服务等。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要以试点项目为切入点,加强“多杆合一”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破除“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建立业务、技术与监管流程高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基础设施和数据的共建共享。(四)创新建设模式。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价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杆合一”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有经营性属性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占用资源比例分摊”原则,建立各类挂载设备和多种应用场景收费机制,形成可持续的运营收入来源。鼓励有实力的科研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建“多杆合一”项目,发挥整体效益。(五)强化运维管理。各地要明确专门管理单位,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分界点和运维责任点,属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加强对挂载多功能灯杆的各类功能设备及其数据信息的运维管理,实现智慧照明、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环保等综合联动应用,有序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和数据对外公开机制,确保数据安全,推动将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纳入智慧城管,实现一网统管。各地要规范在城市道路设立杆件等设施的行为,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对已采用“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区域,在符合安全条件下,新增设备应当在多功能灯杆挂载,存量杆件挂载设备应根据设备更新周期、存量杆件设计使用年限等情况逐步整合迁移至多功能灯杆挂载,避免重复建设。(六)培育产业链条。积极吸引国内外多功能灯杆相关设备制造、系统开发及衍生领域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湖南,通过与省内相关企业合作、产业链配套和资产重组等方式,打造产业链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知名高校院所、行业研究机构等在湘建立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构建多层次自主创新体系,提高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健全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城市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以及政策配套要求,于2022年8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要推动将“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建立定期督促调度机制。城市道路各类杆件等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权属单位要按照职责权限配合推进有关工作。(二)加强政策扶持。省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扶持多功能灯杆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要在中期相关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多杆合一”建设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鼓励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多杆合一”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多杆合一”建设改造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三)加强行业协调。要充分发挥“多杆合一”集约建设、节约成本、绿色环保的优势,引导各有关行业产业参与。对“多杆合一”的设备挂载、既有设备设施迁改、经营收费标准制定、配套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等工作,要充分考虑有关行业产业单位合理需求,加强协调,确保“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加大对有关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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