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规范环境照明工程的设计,保障环境照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节能专项)编制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5〕423号),浙江省照明学会、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会同参编单位,共同对浙江省《环境照明工程技术规范》DB33/1055-2008进行修订。
规范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浙江省环境照明工程应用的实践经验,遵循国家现行标准,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1.规范按城市居住区、公共活动区、商业中心区和区域内的建筑物、植物、水体、小品等所涉及的室外景观照明,以及涉及城市景观的道路照明,进行修订。
2.调整了环境照明设计和配电等章节的内容,更新了节能评价指标,完善了原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技术不足问题。
3.增加了涉及环境景观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城市广场空间照明设计等内容;增加了LED照明光源的相关内容。
4.删除了环境照明工程施工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规范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环境照明设计,环境照明节能,环境照明配电。
本规范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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