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监测设备监测布点的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尽可能全面、客观、真实性反映评价范围之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项目评价等级和污染源布局的不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监测布点。
⑴一级评价工程项目
①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o,至少在约0o、45o、90o、135o、180o、225o、270o、315o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相距中心点(或主要排放源)不同相距,加密布设1~3个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可依据局地地形地貌条件、风频遍布特征及其环境功能区、空气质量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空气质量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及其预计受工程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②各监测期空气质量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预计受工程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
⑵二级评价项目
①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o,至少在约0o、90o、180o、270o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具体监测点位要求同上。
②如需要进行二期监测,应与一级评价项目相同,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调整监测点位。
⑶三级评价项目
①以监测期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o,至少在约0o、180o方向上各设置1个监测点,主导风向下风向应加密布点。各个监测点要求同上。
②如果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
⑷城市道路评价项目。对于城市道路等线源项目,应在项目评价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布设还应结合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进行设置。
⑸监测点位置的周边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
①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夹角<30o;
②监测点周围应有270o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
③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m范围内应没有局地排放源;
④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m范围内没有绿色乔木、灌木等。
⑤同时注意监测点的可达性和电力保证。
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
1、固定布点位置,通常安装弧度3-3.5m之上,安裝在车辆出入口,相距主体工程土方作业区18-20m以内,下风区进行布控
2、安装预埋件看北方和南方不同确定,一般而言南方多暴风雨,做水泥预埋件比较牢固,北方天气比较缓和,可直接就地打膨胀螺丝
3、扬尘监测设备应避免放置于高温、潮湿、有污水、灰尘及含盐酸、碱成分高的空气或化学气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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