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的问题1)建设内容分散,投资效益比低下智慧灯杆系统建设涉及城市系统运行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涵盖城市管理、市政服务、通信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居民生活、交通安全、文化娱乐、信息交互等多个领域。项目建设投资具有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利润率低、社会公益性强等特点,资金大多无法有效盘活。加之很多项目为社会固定资产的公益性项目,没有直接经济收益,项目运行维护的绝大部分资金基本靠政府财政预算。造成政府在智慧灯杆建设中承担巨大的压力,国家财政投入的领域较为发散,很难形成集中建设,此外,由于智慧灯杆的部分公益性需求,社会力量与资本难以具备参与建设的意愿,愈发使得政府资金紧张,难以形成较大规模与效益。
2)建设模式比较单一,缺乏模式创新目前我国智慧灯杆建设存在“千城一面”“急于求成”的问题。智慧灯杆建设是一项城市发展的创新性事业,没有太多的相关经验可循,因而在项目实践中,很多建设管理者直接套用企业现有的解决方案,都采用建立集中机柜/机房、LED大屏、独立运营管理平台、需求功能无脑叠加等一体化形式,造成了智慧灯杆建设外观上“百花齐放”,实则“千城一面”的现象。另外,因为建设目的不够明确,建设思路不清晰,缺少对实际需求的前期收集与对市民最迫切需求的考量,造成部分城市盲目跟风,把智慧灯杆建设作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贪大求全;有的区域则把智慧灯杆建设仅仅定位在工程建设层面,缺乏对数字城市顶层规划与设计的概念,没有明确主要的工作思路和任务实施路线。
3)建设可持续性较差,缺乏自我造血功能“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灯杆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不可能一口吃个“大胖子”,而是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良性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但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城市智慧灯杆建设却普遍存在财政投入压力大、技术成本较高、可持续性较差、后续运营与维护较为乏力等问题。往往是某个智慧项目试点通过本级政府一次性投入资金或上级补助资金,短时间内完成了智慧灯杆试点范本建设,但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引入机制和商业运营机制,没能实现智慧灯杆自身优势与造血,无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等,只能依靠财政资金持续输血,导致一些智慧灯杆项目推进困难,甚至有可能成为烂尾项目。
4)运营机制尚不健全,投资与发展决策尚不明朗从目前国内外城市发展情况来看,智慧灯杆的推广和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盈利模式,而商业运营与盈利方式的确定是整个智慧灯杆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主要难点之一。目前各省、市积极推广智慧灯杆的主体是灯杆生产企业、部分地市铁塔公司及城市照明中心等企业或单位机构,主要目标多是产品销售和政策推广,以铁塔公司为首的通信企业为了解决5G基站选址困难和通信设备挂载等问题,不遗余力推广智慧灯杆的发展与普及,而其他社会资本在盈利模式尚不明朗的前提下,大多持观望态度。如此一来,导致目前我国智慧灯杆的建设从上到下均是以地市政府为主导进行投资的,而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管权分割等因素影响,使得智慧灯杆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困难重重,示范指导作用大打折扣。
2.主要解决思路1)政府加强统筹,各部门加深协作智慧灯杆建设需要一个完整完善的决策、组织、协调、执行、支撑体系对其进行全面统筹、合理规划、整体推进和具体实施,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必要之选。国外城市在组织方式上率先创新取得突破,形成首席信息官制、“一把手工程”制等先进制度。首席信息官制是一种以独立设置的首席信息官为核心,基于政府决策全权负责区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并通过下派或集中的方式组织各成员单位协同建设的组织架构项目建设模式。以新加坡和英国为典型代表,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即承担该角色,负责政府资讯的通信基础设施总体规划、标准、政策等的制定,跨部门IT建设的协调,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等工作。“一把手工程”制即智慧灯杆建设战略与重大决策的制定机构设置在首脑机关,通常设置专职机构作为该架构的核心。英国政府较早即在首相直属内阁办公室下设立了电子政务大臣和电子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CIO,取代了原有的电子大臣、电子专员和电子专员办公室等设置,对电子政府整体建设进行宏观规划和统筹管理,对国家信息化建设做出全面决策。巴塞罗那成立了“城市栖息地”部门,专职负责智慧城市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管等。
2)成立产业主导机构,加强市场化宣传建议以智慧城市建设的牵头单位成立智慧灯杆系统建设的管理部门,具备一定建设报批的行政所属权,负责组织、编写、制定智慧灯杆相关建设管理的战略政策、法律法规、建设与发展计划、相关规划与建设流程报批等,以及智慧灯杆协同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发展的同步建设内容。地方政府部门可成立智慧灯杆建设相关的促进组织,有效加强智慧灯杆的社会化、市场化、民营化宣传,以政府主导为前提,提升实体私营产业与国有企业合作水平。在政府的协调监管下,保障智慧灯杆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发展。
3)创新融资模式,强化资金保障智慧灯杆作为智慧城市网络感知的基础设施载体,属于现代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范畴,不同地市的建设与投融资模式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项目建设体量与城市规划发展计划,不能将智慧灯杆作为政府的“面子工程”和表面的宣传工作,智慧灯杆项目建设的实际场景、承载设备与功能应与当地发展战略和市场化体制机制、地方法律法规相结合,根据不同的经济、文化、城市发展分类分级,采用多种组合方法,执行精细化投融资建设模式。在符合当地的投融资模式与运营模式的前提下,采用有信使用与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对智慧灯杆相关领域的技术攻关与科技创新。提高对智慧灯杆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科技的研发力度。通过新媒体、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网络平台等多媒体方式对智慧灯杆进行推广与科普宣传,增加社会对智慧灯杆的认识水平,提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
4)提高与加深大众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智慧灯杆参照智慧城市的发展趋势,将大数据与智慧应用明确为智慧灯杆发展的核心内容,用户成为智慧灯杆建设的首要服务目标,用户直观感受也纳入智慧灯杆运营评价标准,采取大量鼓励措施推动市民参与到智慧灯杆规划与运营的各个环节,多以趣味性、游戏化形式为主。以阿姆斯特丹政府设立的智慧城市项目树为例,市民可以自主提出建设项目的意见,进一步为其打分,政府依据每个项目所获支持分值决定为其分配的资源多少,从而使得市民直接参与项目规划工作。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市政府通过公共平台将城市问题摆上货架,不仅提升了政府透明度,让市民感知城市中各方面的问题,更给予市民集体参与解决自己身边问题的可能性。
5)明确行业定位,完善供应体系与市场行业链行业与产品定位奠定了智慧灯杆行业发展的基础,对于智慧城市发展的基础部分,智慧灯杆相关产品隶属于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范畴,需对产品实行现代化统一管理与市场化信息、产品质量控制等因素相合,保障智慧灯杆作为现阶段我国科技发展的前沿产物,具备行业代表性与可适用性,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做到功能的有效覆盖,构建与智慧城市系统相结合的智慧化供应体系,促进形成智慧灯杆市场化发展与产业链供给平衡,实现多渠道、多样化发展。优化智慧灯杆供应链与产品保障服务,规范相关供应商的产品研发、质量筛选与企业合作相关环节,保证智慧灯杆的功能模块符合相关行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建立与完善运维服务体系,培养专业的智慧灯杆相关产业人才,与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共同打造与智慧灯杆相关的产学研组织机构,保障智慧灯杆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做到人才持续供给,专业研究与商业化推广两不误。
6)互联网平台与政府协作,助力5G+智慧应用发展智慧灯杆建设可参照国外大量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政府积极展开合作,以数据开放参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智慧交通领域,Uber在2015年1月开始与波士顿政府合作。Uber作为智能租约车平台连接了司机、消费者、租车公司等各方,汇聚海量信息,目前已向波士顿政府部分开放,信息包括用户每次搭乘的起始和结束时间、行走距离及用户上下车地点的邮政编码等。在卫生健康领域,美国电子健康记录公司Cormer和Athenahealth与苹果健康展开合作,对市民健康信息进行采集和整合,并向政府部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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