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安徽省《多功能路灯杆系统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相关单位的修改意见。
意见稿总览
起草单位
安徽省智慧城市研究院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普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燎原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合肥市建设信息中心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市路灯管理所
淮南市市政路灯养护所
马鞍山市路灯管理所
淮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铜陵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安庆市路灯管理所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阜阳市路灯管理处
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滁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六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处
池州市路灯管理处
亳州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青岛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巢湖市灯饰管理处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城管局
凤阳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所
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照明专业委员会
安徽省照明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意见稿基本内容
意见稿本适用于多功能路灯杆系统的设计。规定了多功能路灯杆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系统组成、前端设施设计、供电传输设施设计、后端设施设计及系统安全设计的相关要求,用于规范安徽省多功能路灯杆系统的设计统一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①多功能路灯杆系统由前端设施、供电传输设施、后端设施三部分组成:
多功能灯杆系统组成示意图
②前端设施设计:杆体宜采用以下四个层次进行分层设计:
多功能路灯杆件分层设计示意图
③供电传输设施设计:
综合机箱应满足“一箱一设计”的设计理念,满足安全性、功能性和景观性的要求;
- 多功能路灯杆配电系统应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的规定;
- 多功能路灯杆系统的配套管线应采用保护管埋地敷设;
④后端设施设计:多功能路灯杆上挂载的室外基站、交通信号灯、充电桩、涉密的视频摄像机等设备可分别设计由使用单位的专用平台直接进行监控和管理。⑤综合管理平台设计: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应考虑与现有平台数据互传兼容,能够将系统采集数据通过标准 API 接口提供给上级或同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设计时应综合考虑与上述单位软件平台的接口预留,应采用统一的标准 API 接口和协议进行数据和服务的交互。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附上杆体样式示例。以下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注:此文件为征求意见稿,内容会有改动,请以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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