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测定塑料、橡胶或薄膜在规定火源下燃烧性能,以判断其耐火等级,产品主要适用于照明设备、工程塑料、橡胶制品、电气连接件、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电机、工具、仪表等以及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单位,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防火封堵材料或者其它固体可燃材料等。
二、符合标准:
UL94、GB/T24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试-水平法和垂直法》,燃烧测试仪符合标准:GB/T5455《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GB/T13488《橡胶燃烧性能测定垂直燃烧法》ANSI、UL94、GB/T2408、IEC60695-11-10:1999、GB/5169.16-2008、IEC60695-11-10:2003、ASTMD635、GB/T 8332-2008、ISO9772-2001、ASTM D4986、ASTM D4804、ISO 9773、GB/T 5169.17-2008、IEC60695-11-20:2003、ASTM D 5048、IEC60950-1、IEC695-2等。
三、测试方法:
- 水平燃烧测试方法:
在试样一端25mm和100mm处,垂直于长轴划两条标线,在25mm标记的另一终端,使试样与纵轴平行,与横轴倾斜45度位置夹住试样,本生灯与试样相对位置调整好,旋转压力表,压力表只作开关应用,一般不显示读数,使流量计显示适合气体流量,然后微调流量计,启动点火按钮,点燃本生灯。
调节燃气流量,并调节本生灯下端的滚花螺母,使灯管在垂直位置时产生20mm高的蓝色火焰,将本生灯倾斜45度。遥控或者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推送到指定位置。开启施焰时间倒计时,施焰时间结束后拉回本生灯,停止施焰,若试样继续燃烧(包括有焰燃烧或无焰燃烧),使用面板按钮键记录燃烧前沿从25mm标线到燃烧终止时的燃烧时间T(单位秒)并记录从25mm标线到燃烧终止端的烧损长度L(单位毫米)。
注:如果燃烧前沿越过100mm标线,则记录从25mm标线至100mm标线间燃烧所需时间T,此时烧损长度为75mm,如果移开点火源后,火焰即灭或燃烧前沿未达到25mm标线,则不计燃烧时间及烧损长度和线性燃烧速度。
- 垂直燃烧测试方法:
垂直固定好试样,使试样底端与上端保持10mm的高度,用标准配备的标尺标定本生灯和试样的位置,保证10mm的距离。拉回本生灯,启动本生灯并调节,使之产生20mm±:2mm高的蓝色火焰,推动本生灯推杆,将本生灯移至试样的下端,对试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10s)后,拉回本生灯,此时手动开启按下计时器,记录燃烧余焰时间和记录第二次燃烧余焰时间(t2)余焰结束后,再次按下计时器,记录第二次的余焰时间(t3)。注:在试样的过程中,若有滴落物引燃脱脂棉的现象,则手动结束本试样的实验,在施焰时间内,若出现火焰蔓延至夹具的现象,则手动结束本试样的实验。
四、校准方法:
一般使用火焰量规或者温度校准装置及火焰加热校准铜块进行校准,校准通过的判定是:火焰校准升温时间要求测温铜块从100度上升到700度所需的时间50W试验火焰为44&lusmn:2s,500W试验火焰为54±: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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