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们学习了协调距离的基本概念FCC Part 25.203 卫星地球站站址和频率的选择-协调距离,今天继续看一下对于FCC的地球站站址和频率申请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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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表格
FCC part 25.203中 (b) 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交一张或多张按适当比例绘制的地图,并表明拟建台站的位置和距离等值线。这些地图以及计算这些等值线所依据的相关数据,包括评估干扰可能性所必需的拟建台站的所有相关发射和/或接收参数,按适当比例绘制的当地地平线的海拔高度与方位角的关系,以及地面站天线的电气特性,应由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以单一附件提交。
协调距离等值线图、地平线高程图和天线地平线增益图也可以以5°方位角增量的表格数字形式提交,而不是图形形式。
例如:
类似下面的地图:
red + :ES(earth station) position;
和类似这样的表格:
需要包含的信息,在(c)中有具体的规定,地面站申请人应向每个地面站执照人、许可人和先前的申请者提供拟建地面站的技术细节和所做的相关干扰分析报告。地面站申请人至少应向地面用户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其实,按照ITU-R的无线电规则的规定,协调距离还不止一个,以下举例给出(表7)发射地球站与地面业务共用频段情况下所需的系统参数值,以及(表8)接收地球站与地面业务共用频段情况下所需的系统参数值,此外,还有发射地球站与工作在相反方向的其他地球站共用双向频段情况下所需的系统参数值。具体的参数定义都可以参考附录7中的说明,这里就不再详细展开。
地面站申请人还应在申请中包括任何特殊技术的细节说明(包括理论计算和/或实际测量),例如:
1、使用人工场地屏蔽;
2、在拟建地面站采用的操作程序或限制,以减少干扰的可能性;
3、其他的地面站场地的任何特殊特征,可能对协调距离的计算有影响。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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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备材料
如何准备FCC这些材料,是一项颇有难度的浩大工程。不过还是得背靠ITU-R这棵大树。国际电联ITU每两年组织一次世界无线电通信研讨会(WRS),研讨会涉及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的使用,特别是国际电联《无线电条例》条款的应用。在WRS的workshop中,提供了一堆相关的计算软件,以及一些参考视频。
例如GIBC(Graphical Interface for Batch Calculations) - 批量计算的图形界面,此软件包为用户提供了对卫星网络进行计算的能力,可以确定协调要求。
上图是计算协调区的一个过程。建立一些数据库是非常重要的前提,包括实地的测量。看了一些实地测量的资料,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凡之路》的歌词:“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搞卫星地球站的,还得有敢于穿越崇山峻岭的“探险家”们,实在是一个充满挑战又非常有趣的工作。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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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协调规定
在(c)中规定,在提交申请之前,除ESV(earth stations on vessels)、VMES(Vehicle-Mounted Earth Station (VMES),或ESAA(Earth Station Aboard Aircraft)之外的地面站运营申请人应按照以下程序,与现有的地面用户和先前提交申请的地面站授权申请人协调拟使用的频率。
(1) 地面站授权申请人应对已获得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已接受申请的每个地面站进行干扰分析,该地面站正在或将在拟建地面站使用的共享频段内运行,且位于拟建地面站的大圆协调距离等值线内。应按照规定的协调程序应予适用,而且经双方同意,对协调请求作出答复的30天期限可增加到最多45天。
(2) 如果双方之间存在技术问题,需要协商来解决,例如:需要采取特殊程序来减少有害干扰的可能性(如使用人工现场屏蔽),或者会导致任何一个系统的质量或容量降低,则应在申请中包含相关细节。
(3) 委员会在审查任何申请的过程中,可以要求提交额外的证明,包括提供完整的相关数据和计算,表明拟议的操作不可能造成有害干扰。
(4) 为了与地面服务协调,位于维度和经度1"范围内的NGSO FSS网关地面站综合体的多个天线可被视为单一地面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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