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中威电子发布公告称: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江0108民小篆组6422号和(2023)浙江0108民小篆组6109号,此次公司银行账户部分金额被冻结是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与公司发生的案件。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公司被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冻结了银行个别账户的部分金额,冻结限额合计16221,624.98元。
同时,中威电子表示,除该账户被冻结的限额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都可以正常使用,此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认为:此次对个别银行账户部分冻结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2)项规定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危险警告。
资料显示,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出资设立子公司,2013年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傅利泉注册资本为13 。 07亿元,从事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中心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设备安全防范设备制造,包括安全防范销售等。
中威电子定位管理公司是一家以ai影像应用为核心的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智能交通、智能城市、智能能源等行业提供标准化、可复制的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是高清ip光传输系统、高清监控、智能事件检测设备,视频编解码系统,环境感知设备、视频云、物联感知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及警报系统,据对讲系统、大型显示器,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灯杆、智慧服务区巡检机器人等。
2023年上半年,中威电子总营业收入8262.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96%;净利润总额实现负2742.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12%;普通股股东归属净利润实现负456.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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