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压器发生以下异常应联系停用
1.套管裂纹有放电现象;
2.引线断股或引线端子发热超过规定;
3.顶部落有杂物危及安全,塞垫盘根凸出且严重漏油;
4.负荷、周围温度及冷却条件无明显变化,变压器温度超过额定;
5.有异常声音,但无放电声;
6.油色变异,但不十分严重。
二、发生以下情况应立即停用
1.有强烈的噪音、放电和爆炸声;
2.人身事故及冒烟着火;
3.引线接线端子熔化,套管爆炸;
4.正常情况油温超过95℃且继续上升;
5.大量漏油无法制止,从油面计与瓦斯继电器内均看不到油面;
6.油色变黑且出现碳质。
- 压力释放阀动作,大量漏油。
三、变压器温度不正常的升高,但不超过最高允许值的检查与处理
1.检查是否过负荷和环境温度上升引起,并核对相同条件下的温度记录,如差别大应进行以下检查;
2.检查冷却装置运行情况;
3.校验温度计指示是否正确;
4.以上未发现问题,则认为是变压器内部故障,此时不管温度是否超过最高允许值,均应减少负荷,有条件倒备用变压器,停运检修。
四、变压器出现不正常的油位
1.油位升高超出油位计指示时,应联系检修放油;
2.油位出现与当时冷却条件有明显的差别,下降低于标度线,但不是漏油引起的,应将重瓦斯保护改为信号后进行加油,如因大量漏油引起油位下降,严禁将重瓦斯保护改为信号,应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并按大量漏油规定处理。
五、瓦斯上浮子动作信号发出的处理
1.检查是否由滤油、加油或冷却系统不严而进入空气;
2.检查是否因漏油、渗油和温度下降油面过低引起;
3.检查温度是否异常升高和变压器内部是否有放电和其它异常声音;
4.如瓦斯继电器内无气体,应查找二次回路,确定是误发信号引起;
5.如瓦斯继电器内有气体,按第六条进行气体分析;
6.经分析不是空气时,应由化验室做变压器油的闪光点试验,若闪光点低于135℃或比上一次记录低5℃时,证明内部有故障,应将变压器停用;
7.如因进入空气引起的,应放出,并注意气量和下次信号发出的时间间隔,若此时无加油、滤油工作,且信号发出时间渐渐缩短,应立即倒备用变压器运行,无备用变压器应做好跳闸处理准备。
六、如果瓦斯继电器内有气体,应取样并按下列情况进行气体分析
1.无色、无味不燃的气体是空气;
2.白色或淡灰色,有强烈臭味且可燃的气体,是绝缘材料损坏,产生的气体;
3.微黄或黄色不易燃的,是木质材料损坏产生的气体;
4.淡灰色或黑色易燃的气体,是变压器内部闪络或油温过高,分解出来的气体;
七、检查瓦斯的规定
1.注意安全距离,如外部检查已发现异常声音、破裂、高温等情况,应将变压器停用后,进行气体分析;
2.由于有色气体几分钟内就会下沉,颜色可能消失,因此要求迅速鉴定;
3.点燃试验时,不应靠近放气口,一般保持5-6厘米,以免气流吹灭火源,当有油流出现时,立即关闭放气阀。
八、瓦斯保护动作跳闸的处理
1.对变压器进行外部检查,有无异常;
2.按第五、六条规定进行气体分析和油质化验,如发现问题,不得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3.经以上分析未发现问题,应检查二次回路,确定误动作后,将瓦斯保护解除,差动保护必须投入,可以将变压器投入运行;
4.如果不是误动作,且对地绝缘良好,应进行内部检查。
九、运行中差动保护跳闸的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差动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有无短路,闪络及损伤痕迹;
2.检查防爆门玻璃是否破裂,有无喷油现象,及油位、有色有无异常变化;
4.经以上检查、测量未发现异常时,应检查交、直流回路;
5.确定差动保护误动作,将其停用(不应超过24小时,且瓦斯保护投入),恢复变压器送电,差动缺陷24小时未处理好,此保护不能投入;
6.经以上检查均无问题,而又不是保护误动作时,可用从零升压法送电。
十、过流保护动作跳闸的检查与处理
1.当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未出现短路现象,对变压器进行外部检查后可解除过流保护重新投入运行;
2.由于负荷短路引起变压器开关越级跳闸时,可在切除故障点后,不经检查恢复变压器送电,再进行变压器外部检查;
3.在其保护动作范围内故障,保护动作跳闸时,应对其保护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变压器本体进行外部检查,若发现故障点,切除故障点后送电,若未发现异常,可试送,经试送不成功的变压器,应停电进行外部检查。
十一、变压器着火
征象:
1.变压器冒出黑烟;
2.表计发生摆动;
3.瓦斯、差动保护可能动作。
处理:
1.瓦斯或差动保护未动作跳闸时,应立即断开变压器两侧开关,停止风扇(不要停止强迫油循环),并通知消防人员;
2.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也可用水和沙子灭火,根据着火部位和轻重程度,打开放油阀放油,将油面放至低于着火部位,若是溢油流下引起本体着火或外壳有爆破情况,应将油全部放完,或低于损伤部位;
3.着火后应采取与其它设备的隔离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凡受着火威胁或影响灭火的带电设备应停电;
4.断开电源后,可由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但运行人员要监护,负责消防人员的安全,必要时参与灭火工作,严禁非当值人员进行有关灭火的停电操作。
十二、主变轻瓦斯保护动作的征象及处理
征象:
1.警铃响;
2.综合保护器上#1(#2)主变轻瓦斯动作信号灯亮;
3.微机发“#1(#2)主变轻瓦斯保护动作”信号;
处理:
1.音响复归;
2.检查表计指示、屏幕显示、微机打印以及信号、保护动作情况,做好记录;
3.外观检查变压器瓦斯继电器,检查变压器运行声音等情况,确认轻瓦斯动作。
4.向调度员、运行经理、地调汇报;
5.申请采取并道的方法将故障变压器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6.变压器处理同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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