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缘
1、绝缘是用绝缘材料把带电体隔离起来,实现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电气隔离,使设备能长期安全、正常地工作,同时可以防止人体触及带电部分,避免发生触电事故。良好的绝缘是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措施。
2、绝缘具有很强的隔电能力,广泛运用在许多电气设备、装置及电气工程上。胶木、塑料、橡胶、云母、矿物油等都是常用的绝缘材料。
3、绝缘体承受的电压超过一定数值时,电流穿过绝缘体而发生的放电现象称为电击穿。气体绝缘击穿电压消失后绝缘性能还能恢复;液体绝缘多次击穿后将严重降低绝缘性能;固体绝缘击穿后就不能再恢复绝缘性能。在长时间存在电压的情况下,由于绝缘材料的自然老化、电化学作用和热效应作用,使其绝缘性能逐渐降低,有时电压并不是很高也会造成电击穿。
二、屏护
1、屏护是指采用遮栏、围栏、护罩、外壳等阻挡物,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以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所采取的一种安全技术措施。除防止触电外,屏护还能防止电弧伤人,防止弧光短路和保证维修人员的安全。
2、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如果不方便加包绝缘或绝缘强度不够时,如开关电器的可动部分可以采用屏护措施。防护式开关本身带有屏护装置,如胶盖闸刀开关的胶盖,铁壳开关的铁壳等;起重机滑触线以及其他裸露的导线也需要另加屏护装置;高压设备由于全部加绝缘往往有困难,而且当人接近至一定程度时,即会发生严重的触电事故,因此,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已加绝缘,都要采取屏护或其它防止接近的措施。
3、安装在室外地面上的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变配电装置,都需要设置遮拦或栅栏作为屏护。临近带电体的作业中,在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及过道、入口等处,应装设可移动的临时遮栏。
4、屏护装置不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对所用材料的电性能没有严格要求。屏护装置所用的材料应当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耐火性能。但是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为防止其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必须将其接地或接零。
5、屏护装置的种类
1)永久性屏护装置,如配电装置的遮栏、开关的罩盖等。
2)临时性屏护装置,如检修中使用的临时屏护装置或临时设备的屏护装置。
3)移动屏护装置,如跟随天车移动的天车滑线的屏护装置等。
6、使用屏护装置注意事项
1)屏护装置应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被屏护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规定的符号或涂上规定的颜色。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如根据被屏护对象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标示牌,必要时还要上锁。标示牌只能由安全责任人进行布置和撤除。
3)遮栏出入口的门上应根据需要装锁或采用信号装置、联锁装置。一般用灯光或仪表指示有电。或采用专门装置,当人体超过屏护装置而可能接近带电体时,被屏护的带电体将会自动断电。
三、安全间距
1、带电部分至各种遮栏间的距离
设备带电部分至栅栏、网状遮栏和板状遮栏的距离。2、工作人员与带电部分的距离
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检修时与设备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
3、架空线路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
4、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
架空线路应避免跨越建筑物,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做屋顶的建筑物,必须跨越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
5、架空线路与树木的距离
6、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距离
7、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四、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为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由特定电源供电的不致使人直接死亡或伤残的电压等级系列。
2、安全电压应满足条件
1)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50V、直流120V;
2)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
3)安全电压电路与供电电路及大地隔离。
3、国家标准将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分为42V、36V、24V、12V、6V。电气设备采用安全电压来防止触电事故时,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安全电压等级值。采用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五、用漏电保护器作附加保护
1、漏电保护器是一种在规定条件下,当电路中漏电电流达到或超过给定值时能自动切断电路的组合电器。在220~380V电压区段的直接触电防护中,可以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分断时间不超过0.2s的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触电防护的附加补充保护,以便在前几种触电防护失效或操作者疏忽时实行直接触电防护。
2、应当注意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直接触电防护主要靠前几种基本防护措施,而不能用漏电保护器取代。它只是在基本防护失效时发挥补充防护作用,但这种补充防护是一种很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此要重视它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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