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亚星客车发布公告,公司已扬州汉江区人民法院对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起诉原因:公司因被告购买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着终端客户运营。本公司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2044811.3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目前本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亚星客车同一天公开了另一起纠纷案件的进度。
此前,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扬州汉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西安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旅商公司”)支付货款19.5万元及拖欠违约金148529.22元,合计1680529.22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西安旅游商会提出反诉,反诉涉案金额2976561元。
据公布,反诉原因:亚星客车西安旅商、公司销售车辆,西安绿公司以部分车辆故障及运营损失为由提起诉讼,亚星客车提出496 561元,要求赔偿部分解除合同回到西安奖励部分车辆亚星车型248万元返还公交车亚星客车要求承担诉讼费用。
今年11月1日,亚星客车又披露了一桩诉讼案,即哈尔滨市豪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江基买卖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安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其对浩达公司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是郑州法院作出的安华融资租赁诉讼号达公司判决书第4款判决(案件编号(2021)倪0191民初21788号)。亚星客车认为本判决书第4款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如果法院根据该判决,号月首先执行公司的财产,浩达公司对亚星客车的债权不能保障认为,对该判决撤销第三人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81,24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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