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常青新能源二期项目投产典礼举行。
据了解,二期项目于2022年1月12日签约,2023年2月27日在福建龙岩正式开工。项目总投资23.08亿元,规划建设规模4万吨/年废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和3万吨/年动力型三元前驱体生产线。
01三巨头强强联手
福建常青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是由吉利集团、巴斯夫杉杉、紫金矿业共同投资组建的集电池回收、前驱体制造为一体的合资企业。
分别于2011年和2023年两次入选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是目前全国入围工信部“白名单”企业中为数不多具有双资质的企业。
根据此前发布的规划,常青新能源15万吨/年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和10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将分三期建设。
其中一期拟建设1万吨/年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和2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已于2019年底建成投产。
在上述二期项目投产后,常青新能源将持续加速扩充产能,同步谋划总投资约40亿元的三期项目建设,争取在2025年达到15万吨/年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和10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生产项目的产能目标。
常青新能源积极扩产的背后是电池回收巨大的市场空间,也代表着吉利集团、巴斯夫杉杉、紫金矿业等产业链巨头对这一行业的看好。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蒸蒸日上的同时,第一批投入市场的动力电池正进入规模化退役期。
产业研究部分析认为:按照新能源汽车5年报废周期,2023年我国有近60万吨的动力电池包退役,2030年将在400万吨左右。
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整车厂商、原材料企业躬身入局,为方兴未艾的锂电池回收赛道添上了一把火。动力电池回收已经成为一个政府导向明显、众多企业参与的新兴行业。
02电池回收迎“政策红包”
面对新能源汽车退役高峰临近、回收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多部门加快推动电池产业规范化发展,动力电池回收迎来“政策红包”。
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安排。
同月,福建省印发《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引导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工信部也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回收利用体系。
有关部门对废旧锂电池回收行业的政策支持和监管措施,为电池回收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快完善行业标准和政策体系现阶段已成为引导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趋向规范化发展的核心。
预计随着有关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电池回收政策标准体系将日益完善,产业集中度和协同发展能力也将大幅提高,电池回收行业将会出现新一轮的洗牌。
加强精细化、智能化拆解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电池回收利用水平成为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拥有渠道和技术优势企业有望脱颖而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团体标准对市场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水平。废旧锂电池是宝贵的“城市矿山”,退役动力电池绿色再生和梯次利用是保障报废动力电池材料高效回收与循环利用的重要基础。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废旧锂离子电池三元材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废旧锂离子电池再生粗制硫酸钴晶体》等多项团体标准,现面向相关行业征集标准起草单位。
为保障标准的广泛代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现公开征集相关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应用技术单位共同参与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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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4万吨电池回收项目投产!
文章出处:【微信号:dcgyw2018,微信公众号:电池工业网】欢迎添加关注!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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