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讯息指出,为了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行业治理,推进企业规范运营与优化生产过程,保障电动自行车品质安全并推动其行业的健康成长,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已草拟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以及《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告办法》)并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工信部解释称,我国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与需求的大市场,目前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达 3.5 亿辆,且在 2023 年内中国规模之上的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达到 4,228 万辆,使之成为广大居民的主要出行方式之一。
不过,电动自行车产业结构仍有待调整,企业研创能力欠缺,产品质量保障尚需提升,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规范条件》以规划适宜的产业集群、保障质量水平、引领技术革新、实施安全生产为基础,共包括企业布局、工艺设备、产品品质与管理、智能化及环保型生产、安全作业、人力资源福利、服务售后、监管措施以及法律条款等九个方面共计 31 项具体规定。而《公告办法》同样划分为五个章节和 17 项具体标准。
附《规范条件》值得关注内容如下:
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品研发、生产运营、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升级。
企业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造型设计,配备并使用 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
鼓励企业对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金属料件切割、弯曲、焊接、电泳设备或生产线,焊接自动化率达到 70% 以上,鼓励采用自动焊接机器人。
企业应具有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底盘测功机、车架振动试验机、步入式环境试验箱、磁粉测功机、绝缘耐压测试仪、充电器测试仪、控制器测试仪等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 100 万元。
企业或所属集团应具有循环充放电测试仪、涉水试验池装置、针焰试验机、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灼热丝测试仪等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应具有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过充切断、互认协同充电等必要检测能力。
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 10 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2%。企业主要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
企业应加强经销商管理,督促经销商抵制提高蓄电池电压容量、解除限速等违规篡改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并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锂离子蓄电池。企业搭配电动自行车整车销售或赠送的乘员头盔应符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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