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汽车以旧换新的财政补助措施。
该《细则》规定,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进行报废处理,再购买符合节能标准的全新乘用车,可获得一次性的定额补贴。
具体来说,对于选择报废上述两种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可获得1万元的补贴;而对于选择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则可获得7000元的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中的乘用车特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则包括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以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业界普遍认为,此项政策的出台将为车市带来积极影响。预计报废车辆总数将接近千万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有望带动私人新车消费增长百万辆级别,同时拉动年度消费增加超过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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