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必须考虑电气设备所处的环境条件,并遵循以下特定要求:
选用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防护等级应与其使用环境相匹配。对于电源电压波动较大、电磁干扰显著、雷电频发(年雷暴日超过60天)以及在极端温度条件下运行的电气设备,建议采用电磁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在电源进线处安装及雷电多发地区的电气设备,应优选耐冲击波型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在环境恶劣的地区,应选择具有增强防护特性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对于处在强烈振动环境中的设备,推荐使用电子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的分断能力必须满足过载和短路保护需求。若现有断路器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则应额外安装短路保护断路器。
对于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设备,应选用双极双线式;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设备,应选用三极三线式;三相四线式或单相与三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四极四线式或三极四线式。严禁将PEN线或PE线穿过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电流互感器磁回路。
为防止电击事故,室内正常环境下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应超过0.1秒。
选用电子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时,如果辅助电源由保护电器所控制的电源供电,则在电源电压低至50V(相对地电压)且出现危险情况时,应能自动脱扣。同时,在0.85至1.1倍额定电压下,保护电器应保证正常工作。
这些指导原则旨在确保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正确选型和安装,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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