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瑞丰光电发布关于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显示,瑞丰光电于 2017年 12 月 18 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08 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2011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2014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 2017 年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于 2017 年 12 月 18日 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4202379, 发证明间为 2017年 10 月 31 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17 年—2019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7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12月20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认购贵银飞乐智慧城市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显示,飞乐音响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自有资金认购贵银飞乐智慧城市产业私募投资基金第一期基金全部 B 类份额, 占基金第一期计划募集金额20%。
2017 年 2 月 21 日,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有意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依托智慧城市产业链条,在产业基金、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资金结算、资本市场业务、大数据等领域加强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日前,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发起设立契约型分级私募基金——贵银飞乐智慧城市产业私募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贵州地区地方政府审议通过的项目, 本次基金第一期计划募集资金为 5.5 亿元,A 类初始投资者: B 类初始投资者=80:20,计划投资贵州岑巩、黎平地区项目。
为顺利开展公司岑巩、黎平地区项目,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自有资金认购第一期基金全部 B 类份额, 占基金第一期计划募集金额 20%。
飞乐音响表示,本产业基金是贵阳银行牵头发起设立的,用于投资贵州地区地方政府审议通过的项目。本基金第一期募资后拟投资贵州岑巩、黎平地区项目,此次认购基金份额,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贵州地区智慧城市、智慧照明项目,公司战略转型,拓展和深化现有业务领域,以智慧路灯网切入智慧城市的开发、运营,构建和完善立足于照明工程的平台型运营业务,最终实现“成为智慧城市总包商和运营商”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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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创想光电·短讯】瑞丰光电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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