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已成为大家日常短途出行的基础的交通工具。
同时,近几年也发生了多起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很多的起因都是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明显出现温度异常,但车主没有及时发现,未能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导致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此外,电动自行车被盗也是困扰消费者的重大痛点。
本次新国标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修订稿正式发布后,将发挥这五点积极作用
增加北斗定位及实时通信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所在经度、维度、蓄电池状态等关键安全信息,必要时可通过通信网络及时识别车辆异常情况并发送警告信息,大大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
完善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的技术指标
完善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等防范非法篡改要求,一车一专用
放宽铅酸电池车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提高至63公斤,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具备脚踏骑行功能,鼓励安装后视镜
优化了电机额定功率和蕞高转速的测试方法,蕞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关于新国标的北斗定位功能的要求
一、安装及接口
电动自行车应内置北斗定位模块,安装于电动自行车不易损坏的固定部件中。
定位装置所采用的芯片或模组应支持UAR或SPI接口
至少支持接收处理北斗 B1C和B2a信号
二、定位检测环境
应具备接收实际卫星信号并进行电动自行车整车运行状态下检测的实验室条件,实际卫星信号接收测试点位应设置在周边无显著电磁信号干扰,且周围环视高度角10°以上无障碍物,远离水面的地方。
三、定位信息监测
北斗定位模块应具备定位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发送功能;其中定位信息包括:经度、纬度、速度、定位时间
北斗定位模块应具备采集、存储和发送异常情况信息的功能;其中异常情况信息包括:北斗定位模块无法采集动态位置信息以及速度超过本文件规定的车速限值。
四、信息发送频次
电动自行车启动状态下,动态位置信息发送的频次间隔不低于30s
电动自行车非启动状态下,动态位置信息发送的频次间隔不低于60min
电动自行车异常情况下,应立即发送异常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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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编辑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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