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0年IBM公司正式提出“智慧城市”的概念后,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全球城市发展关注的热点。智慧城市是以一种更智慧的方法,通过利用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改变政府、企业和人们相互交往的方式,对于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等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快速、智能的响应,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为居民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在经济转型发展、城市智能管理和面向大众的智能服务等方面,都具有广泛的前景。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智慧城市为我国城镇化的弯道超车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智慧城市的政策法规,并开展了各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仍存在如下几点问题:
1、建设流程中环节缺失,影响建设效果的及时反馈和改进
智慧城市建设应包括项目规划、筹资、建设、运营、监控、评估、反馈等一系列流程。目前,国内智慧城市建设流程中环节的缺失主要涉及监控不到位、绩效评价指标不完善等问题。监控应贯穿智慧城市建设各领域的全部流程,涉及项目规划的民主科学性、筹资的合法透明性、建设过程的规范有序性、评估指标的统一合理性等。因此,监控环节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智慧城市建设效果的及时反馈和改进。同时,绩效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也是当前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的突出问题,这主要体现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科学评价方法选取和合理指标权重设计等方面,导致相关组织部门、利益相关群体、个体难以有效衡量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实际效果。此外,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选择也相对单一,往往由政府相关部门单独负责绩效评价的整个过程,缺乏第三方绩效评价主体的参与。
2、信息的整合与共享不充分,加剧了“数字鸿沟”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经过了七年的发展历程,但在智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不同区域、人群、城乡之间对智慧城市各领域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存在偏差。同时,不同区域、人群、城乡和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获取不平衡,使得信息交流与共享渠道不畅通,阻碍了信息技术的整合与共享,造成不同主体对同一智慧城市项目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公共服务与公众诉求之间、单一企业与行业内部其他企业之间、同一个领域内各主体之间,均未形成有效的统一信息系统。信息整合和共享的不充分,加速了信息的碎片化和孤岛现象,导致智慧城市建设中“数字鸿沟”现象的产生。
3、参与主体的单一化,抑制了智慧城市建设流程的完善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刚刚起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的初始阶段,缺乏全国性的统筹规划。各地各部门对智慧城市的认识理解水平存在差异,没有充分理解和掌握智慧城市建设的流程环节和构成要素。首先,许多信息化先行城市出台了智慧城市建设的专项规划,但在规划结构、建设思路和实施方案上存在趋同现象,缺乏体现地区经济文化特色的元素。很多地区急于跟风、“照猫画虎”,导致不同地区同质化现象严重,没有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优化。其次,政府作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者,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力量是非常有限的。由此造成了智慧城市建设筹资、投资和建设主体的单一化,这也导致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缺少多元化监控和评价主体的参与。最后,在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和反馈等环节,目前国内新兴信息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技术创新团队力量不够壮大,第三方评估制度不健全,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权威的评价机构。这也使得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效果难以得到合理的衡量和评价,导致评价和反馈环节的缺失。
智慧城市作为现代信息社会城市发展的最新形态,其理念已被大多数地区和居民接受和采纳。智慧城市应以人为本,借助智慧技术主动征询并及时回应市民的需求和意见,实现城市决策的人性化和高效率。为此,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下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1、立足各地实际,合理战略定位,缩小“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体现了不同群体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和态度差异。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长久性的复杂系统工程,“数字鸿沟”影响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践环节与价值目标。一方面,需要在一定的战略高度综合考虑和统筹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的宏观方向,结合各地区自身的经济文化水平、居民诉求、信息技术基础和人才储备情况,缩小区域、城乡间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定位差距;同时各地区也要着眼实际,积极开发一些适用于老年人、低受教育程度群体、残障人士等群体的智能型产品与服务,关注和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求和利益,增强公共服务的特色性和适用性,缩小不同群体对智慧城市认知的差距。在教育层面,要加强智慧城市相关背景知识的宣传、受教育和推广,让智慧城市的理念和实践进入更多群体的视野。
2、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完善监控和评价环节
首先,鼓励企业、技术人才、城市居民等多元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加快和提高信息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依托技术创新培育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发挥企业对新兴技术和市场需求敏锐感知的独特优势,建设网格化的筹资渠道,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经济和技术基础。其次,加强科技创新研发人才的培养,对不同部门和行业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以鼓励性政策加快智慧城市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对优秀人才给予全方位的福利激励,为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监管、评估等环节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最后,拓宽各方市场主体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反馈渠道,促进不同群体的信息交流、互动和反馈,加强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监控和流程评价,从而更加高效地为需求多样化的居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发挥市场在智慧城市建设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智慧城市建设的源泉与活力来源于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发挥市场在智慧城市建设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前提。目前,各级政府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大都扮演着领导者、建设者、监管者、评估者等多重角色,在提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和权限难以区分和准确界定,这就需要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科学地认识自身角色,做好“掌舵者”而非“划桨者”,明确自身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尊重和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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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三大问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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