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通信已经成为众多国家争相发展的技术,美国、日本、德国和中国都在5G频道部署、5G运营商的布局和5G商用上不断推进。美国最近对中兴进行制裁,对华为发起调查,其背后的原因都昭然若揭,表面上看,美国针对的是华为技术和中兴通讯两家企业。真正的原因是美国由于担心通信设备被用于威胁国家安全,在美国国会等认为“对安全保障构成威胁”等警惕声出现升温。华为等以低廉的价格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等为武器,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美国似乎还有着技术竞争方面的焦虑。电子发烧友小编为广大电子工程师整理了最近两周5G通信的最新进展。
美国商务部长:发展5G是特朗普政府的首要任务
5月2日,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商务部长Wilbur Ross本周二表示,建设下一代5G移动网络是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的首要任务,这为无线运营商Sprint和T-Mobile US之间的合并交易获批提供了推动力。
“我认为Sprint和T-Mobile的决定是一个有趣的事情,他们的合并将推动Verizon和AT&T更加积极地发展5G。”他说。“无论是谁在推动和发展5G技术,我们都非常支持5G。我们需要5G,无论是出于防御目的,还是出于商业目的。”
美国时间上周日,Sprint和T-Mobile宣布已经达成了一项价值260亿美元的全股并购协议。预计监管机构将对他们如何定价合并后的无线产品服务进行讨论。
由德国电信主要控股的T-Mobile和由日本软银主要控股的Sprint表示,合并后的公司将在未来三年投资400亿美元用于升级网络和发展5G。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今年2月份表示,该机构计划在今年下半年进行高频频谱拍卖,从而加速推出下一代5G网络。
欧洲实现首个5G数据连接,德国电信柏林部署5G天线
5月4日,据外媒报道,德国电信(Deutsche Telekom)已经在首都柏林激活其首批5G天线,华为提供了所有设备(包括终端在内),这将有助于推动德国电信成为欧洲地区的5G发展先锋,该运营商计划在2020年正式商用5G技术。
德国电信表示这些5G天线被安装在位于柏林的6个基站,由此形成的“5G NR cluster”覆盖了德国首都5公里的区域范围。该公司计划到今年夏天在20个站点增加另外70个基站覆盖。德国可能要到今年年底才会举行5G频谱拍卖。华为则已承诺将在明年推出首款5G智能手机,理论上德国电信在2019年就可以开始提供商用5G服务。
华为SAMENA峰会启动5G生态 支持中东数字经济建设
5月4日下午,华为在迪拜棕榈岛亚特兰蒂斯酒店举行的2018 SAMENA电信领袖峰会上启动了5G生态系统。峰会期间,华为介绍了最新版的全球联接指数(GCI)调研结果。统计显示,在使用技术、创新和ICT方面,阿联酋是中东地区得分最高的国家。在主题为“建设中东数字经济”的为期一天的峰会中,华为组织了三场论坛,涉及5G时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5G时代的云转型。
参观华为展区的观众有机会了解更多关于新技术的知识,其中一项创新是CR Cloud VR。通过这项新技术,该公司的目标之一就是制作CG VR,首款增强型移动宽带高价值终端设备。
中国首家基于5G最新标准端到端开放实验室成立
4月25日,中国首家基于5G最新标准的端到端开放实验室宣布成立,并进行了4K超高清5G VR真实业务演示。中国移动在“5G联合创新中心合作伙伴会议”期间宣布了该消息。
据中国移动研究院测试中心总经理赵立君介绍,该实验室涉及的5G端到端系统包括:5G无线接入网、5G承载网和EPC+核心网,以及全球首款基于3GPP标准的华为5G CPE商用终端。
中国移动董事长尚冰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表示,为加快5G的规模商用,中国移动将继续推动5G产业端到端的成熟,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
“为来自各行各业的合作伙伴提供5G端到端能力”,正是该实验室对产业链伙伴最强的吸引。这些能力包括移动通信基础实验环境、5G跨行业融合创新应用、孵化成果成熟度测试和认证,及为融合创新成果提供一个宣传、展示、示范、推广的平台。
经过两年的运作,5G联创中心形成了包括基础能力、应用创新、开放平台三个模块在内的组织架构。2018年,5G联创中心将围绕智慧交通、视频娱乐、工业能源、智慧城市、教育、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医疗等7个领域,开展网联无人机应用、5G AR/VR互动及视频应用、5G智能远程作业、5G云端机器人等15类60余项联合项目开展产业洞察和研究、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原型样机开发和试验、现网应用试点及商用模式探索等工作,全方位加速推进5G与各行各业的创新融合。中国移动5G联创中央(北京)实验室将为各类创新应用提供定制化的5G端到端能力,并为孵化的成果提供测试认证、展示推广等全方位服务。
国家发改委:对5G频率占用费实行“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优惠政策
4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国信息通信和航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在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上,降低3000兆赫以上频段频率占用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30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万元/兆赫/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万元/兆赫/年降为5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万元/兆赫/年降为3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万元/兆赫/年降为5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万元/兆赫/年降为5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万元/兆赫/年降为3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万元/兆赫/年降为0.5万元/兆赫/年。
同时,降低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为鼓励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对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优惠政策,即自5G公众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证发放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财务年度计算,下同)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第四年至第六年分别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25%、50%、75%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第七年及以后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对使用范围受限(如仅限于室内使用)的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段,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30%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在卫星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调整网络化运营的高通量卫星系统频率占用费收费方式。
根据高通量卫星系统的技术和运营特点,调整Ka频段(17.7-21.2吉赫、27.5-31吉赫)高通量卫星系统频率占用费收费方式,即由按照空间电台500元/兆赫/年(发射)、地球站250元/兆赫/年(发射)分别向卫星业务运营商和网内终端用户收取,改为根据卫星系统业务频率实际占用带宽,按照500元/兆赫/年向卫星业务运营商收取,不再收取网内终端用户地球站和卫星业务运营商关口站频率占用费。
降低开展空间科学研究的卫星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对列入国家重大专项,用于开展空间科学研究的空间电台和地球站,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频率占用费,即空间电台250元/兆赫/年(发射)、地球站125元/兆赫/年(发射)。
除网络化运营的Ka频段高通量卫星系统、开展空间科学研究的国家重大专项卫星系统外,其他卫星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空间电台500元/兆赫/年(发射)、地球站250元/兆赫/年(发射)。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频率占用费标准及各项优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法予以处理。上述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2018年4月1日之前应交未交的频率占用费,补交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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