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皇家 KPN 公司起诉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宇龙”)、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京东信息”)、北京京东参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电子商务”)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做出了最终判决。
根据法院最终审理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原告皇家 KPN 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案件受理费133400元人民币由原告皇家KPN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皇家KPN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宇龙、京东信息和京东电子商务可在判決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上诉。
2015年7月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审理皇家KPN公司起诉宇龙、京东信息、京东电子商务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其中,本案的涉案专利名称为“采用数据压缩转换一系列数据包的方法和设备”,专利号为ZL94194872.2。
原告通过对所购得型号的酷派手机进行比对,认为由被告宇龙公司自2013年3月开始制造、销售的所有符合GSM/GPRS标准的手机均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专利权。而被告京东信息和京东电子商务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分别销售、许诺销售前述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亦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专利权。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侵权费用共计1860万元。
随后,三被告对此提出了异议,法院于2015年9月18日驳回被告提出的异议;被告继续提起上诉,法院于2015年12月25日又驳回被告上诉;到了2018年6月20日,法院正式公开审理本案,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涉案专利申请日为1994年12月29日,授权公告日为2003年1月1日,专利权人为皇家KPN公司,涉案专利已于2014年12月29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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