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29日8时43分,中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中法合作研制的首颗卫星——中法海洋卫星。
中国国家航天局、自然资源部介绍说,中法海洋卫星由两国历时13年合作研制完成,中方负责提供卫星平台、海风观测载荷以及发射测控,法方负责提供海浪观测载荷,卫星数据双方共享。这是中法两国携手和平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实际行动,旨在推动两国海洋卫星工程发展和卫星应用服务水平的提升,并将为两国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中法海洋卫星首次实现海风和海浪同步观测。该星装载有中方研制的微波散射计和法方研制的海洋波谱仪,将在距地520公里的轨道上24小时不间断工作,实现在全球范围内对海洋表面风浪的大面积、高精度同步观测,并通过进行与海洋、大气有关的科学实验和科学应用的研究,进一步科学认知“无风不起浪、无风三尺浪、有风就有浪、后浪推前浪”等海洋动力环境的变化规律,提高对巨浪、海洋热带风暴、风暴潮等灾害性海况预报的精度与时效。此外,中法海洋卫星还能观测陆地表面,获取土壤水分、粗糙度和极地冰盖相关数据,为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提供基础信息。
中法海洋卫星是中国海洋卫星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已发射的海洋一号、海洋二号等卫星联合工作,进行探测数据的系统集成,大大提升海洋卫星的探测手段、时间分辨率和空间分辨率,形成可见光、红外遥感、微波遥感相辅相成,全天时、全天候、高空间分辨率的海洋综合遥感体系,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中国海洋立体观测能力。
中法海洋卫星获得的探测数据将由中法两国科学家共享,拓展两国在航天技术、海洋科学研究、全球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同时,该卫星数据还可提供给世界各国科学家、预报员使用,为海上船只航行安全、全球海洋防灾减灾、全球海洋资源调查提供服务保障。
据了解,2005年,中法两国政府签署关于天文和海洋卫星领域合作的行政协议。2006年,中法两国航天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明确职责分工。2009年,中法海洋卫星正式立项。2014年3月,在中法两国元首见证下,两国航天机构签署协议,将中法海洋卫星列入中法合作中长期规划。
中法海洋卫星工程立项审批、组织管理由中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负责,自然资源部为用户部门。整个工程由五大系统组成,其中,卫星系统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所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抓总,有效载荷由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和法国国家空间研究中心研制;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系统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所属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制;发射、测控由中国卫星发射测控系统部负责组织实施;中方地面应用系统由自然资源部所属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负责,并与法国地面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此次发射任务以“一箭八星”方式实施,除主星中法海洋卫星外,还搭载了1颗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研制的科教卫星,以及6颗中国有关单位研制的科学实验与技术试验卫星,也是中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第289次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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