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由于价格低廉、操作简单,近年来成为应用日益广泛的代步工具。但部分地区正逐步失控,生产销售规模加速扩大,低速电动车大规模发展和使用加剧了交通拥堵。尤其是很多产品以“老年代步车”等名目违规生产销售,并且无证无照上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引发了诸多安全和秩序问题,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并带来了铅酸电池环境污染隐患。
从生产制造源头到使用过程,游走在“灰色地带”,游离于规则制约,是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低速电动车的行业准入、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都存在着规则和监管缺位、薄弱问题。全国各地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五花八门,准入门槛不高,滋生了行业乱象。生产过程中对规格、质量把控不严,大量超出合理功能的产品流入市场;一些质量低劣的产品安全风险大,其劣质电池也增加了隐患。在使用环节,有的低速电动车已具备与微型汽车高度相似性,却不用挂牌照,一些驾驶人未经系统培训,未获取驾驶资格,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现象突出。
更令人担忧的是,规则和监管的缺失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由于缺乏行业规范标准,一些低端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简陋,没有核心技术,为与中高端企业抢夺市场,迎合不合理的消费需求,一方面在产品设计上越来越“汽车化”,不断放大尺寸、提升动力,另一方面在生产制造上偷工减料,压低销售价格,达到营销效果。事实上,这些低端落后产能并不符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的要求,如果一味放任发展,反而侵吞了中高端企业的市场空间,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同时,一些使用者利用交通管理在低速电动车领域的“盲区”,违章驾驶却不用承担违章后果,也造成了不好的交通安全文化导向。
值得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城市已启动了治理低速电动车行动。有的着力于禁售、限售,防止超常产品流入市场;有的出台相关禁行、限行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治理。
六部委:清理整顿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 设置过渡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等六部委今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通知要求各地整改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
电动车
+关注
关注
73文章
3013浏览量
114131
发布评论请先 登录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