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日前遭美国司法部起诉,被指控与福建晋华共谋窃取美光商业机密,引发各界关注。联电昨晚正式发布声明表示,对于任何子虚乌有的控诉和误认事实的指责,将全力并积极地自我防卫!
以下为声明全文:
联华电子是国际公认、***起家的半导体公司。38年来,在全球的供应链上,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员,先进量产技术达14奈米。对比之下,美光公司争执所涉及的DRAM技术,是32奈米,在联华电子的计划启动当时,已经是落后几个世代的技术。
社会上有一个错误的印象,认为联华电子没有任何DRAM的知识或经验,这不是事实,而且是极端的不实。从1996年到2010年,联华电子积累了近15年制造DRAM产品的经验。甚至在某个时间点上,联华电子内部DRAM团队人数,超过150人。联华电子是一个有组织的企业机构,藉由坚实而稳定的团队,掌握并保存了丰富的DRAM知识和经验。举个例子来说,现任联华电子共同总经理之一的简山杰,是1996年时开发DRAM产品的RAM制程开发经理。
另一个实例则是:Alliance公司是1996年第一个获得联华电子公司授权合作DRAM伙伴之一,该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DRAM芯片设计公司,藉由联华电子的技术进行DRAM制造。除了传统的DRAM技术外,2009年联华电子更成功开发了属于自己的嵌入式DRAM制程技术,这比制造标准型DRAM的过程要复杂得多。
联华电子同意与晋华公司联合开发DRAM制程,这是一个与联华电子晶圆专工服务完全分开的单独项目,在做成决策当时,只是一个符合所有合理商业考虑的单纯商业交易,已经向政府正式提出申请,主管机关亦已于2016年4月核准整个项目。值得一提的是,那时还未听说有美中贸易战。
自从联华电子开始为晋华公司开发DRAM制程技术,履行合约义务,联华电子已经花费了新台币数亿元。尽管这个项目的研发团队成员接近300人,但只有不到10%的人曾在美光公司工作过。
相反于美光所提出民事和刑事诉讼制造的假象,联华电子的DRAM技术基础里的组件设计,是完全不同于美光公司的设计。简而言之,联华电子开发的记忆胞架构是3x2布局的储存单元,这与美光公司的2x3布局的储存单元是完全不同的。
另一个错误的印象是美光公司在美国开发了25奈米的DRAM技术。事实是,美光公司在2010年初,购买了***的瑞晶公司和日本的尔必达公司的25奈米DRAM技术。
联华电子不要「在报刊上」进行这场诉讼,但联华电子要向我们的客户和投资人保证,联华电子对于任何子虚乌有的控诉和误认事实的指责,将全力并积极地自我防卫。
为什么美国经济间谍法可以管到中国***和大陆的企业和个人?
***交通大学教授林志洁表示,在美国经济间谍法中,采取的就是扩大领域管辖的原则,在这些情形下,发生于美国境外的经济间谍或营业秘密侵害行为,美国也有管辖权。 此外,美国承认组织体犯罪,联电公司本身,可以作为刑事行为人和被告。
林志洁说,美国联邦经济间谍法处罚未遂犯,只要「着手」即可,不需要拿到东西才算,所以开始窃取就已经具备可罚性。 另外,联邦经济间谍法也处罚共谋。 如果A和B共谋窃取C的营业秘密,且知道这个营业秘密将会裨益外国政府,A和B也确实去窃取了,A和B都会成立经济间谍犯罪及共谋经济间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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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面对美国起诉!联电开始反击!
文章出处:【微信号:CSF211ic,微信公众号:中国半导体论坛】欢迎添加关注!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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