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的用剖切面剖开物体,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平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影所得到的图形称为剖视图,简称剖视。
国家标准要求尽量避免使用虚线表达机件的轮廓及棱线,采用剖视的目的,就可使机件上一些原来看不见的结构变为可见,用实线表示,这样看起来就比较清晰可见。
2.剖视图的画法
(1)确定剖切面的位置剖切面的的位置一般应通过物体的孔洞、槽等内部结构的轴线或对称面;(2)画出剖切后的剖面区域;(3)画出剖切面后面的可见轮廓线。(4)在剖面区域内应画上剖面符号以表示物体的材料,并完成其它视图。
① 剖视的目的是为了更清晰地表达物体的层次,凡已经表达清楚的结构,在各视图中的虚线轮廓线不再画出。② 剖视只是假想将某视图剖开,所以某视图的剖视不影响其它视图的完整性。其它视图仍应完整画出。
(a)物体的视图 (b)画出剖面区域 (c)完成剖视图
(5)剖视图的标注一般应在剖视图上方注出剖视图的名称“×-×”(×为大写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如“A-A”)。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粗短画)表示剖切位置的起、迄和转折,用箭头指示投射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如“A”。剖切符号尽可能不与图形轮廓线相交。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没有其它视图隔开,可省略箭头。
当剖切面通过物体的对称面或基本对称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以省略标注,如图(a)中的左视图,其全剖视省略了标注。
还要注意,同一机件的剖面线倾斜方向应相同、间隔应相等,当图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写45°或接近45°时,该图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如图(b)所示。
(a) 剖面线的画法 (b)剖面线的画法
剖切符号、剖切线和字母的组合标注如图所示。剖切线也可省略不画,如图所示。
(a)组合标注 (b)省略剖切线
(6)剖面区域的表示法(GB/T 17453-1998)
剖面符号(也叫剖面线)随物体所用材料类别的不同而不同。
不需在剖面区域表示材料类别时,可用通用剖面线表示。通用剖面线应以适当角度的细实线,最好与主要轮廓线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角。
对于同一物体,各视图中的剖面线应画成方向相同、间隔相等,如图(a)所示。
同一物体在两平行面上的剖切图紧靠在一起画出时,剖面线应相同,若要表示得更清楚,可沿分界线将两剖切图的剖面线错开,如图(b)所示。
允许沿着大面积的剖面区域的轮廓画出部分剖面线,如图(c)所示。
(7)特定材料的表示若需在剖面区域(GB/T 17452)中表示材料类别时,应采用特定的剖面符号。特定剖面符号由相应的标准确定,特定剖面符号的分类示例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画剖视图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 剖切面一般应通过物体的对称平面或轴线,以免产生不完整的结构;2)由于剖切是假想的,所以一个视图取剖视后,其它视图仍应完整画出;3)为了使图形更加清晰,剖视图中应省略不必要的虚线,如图(a)中的虚线可省略,画成图(b)形式。但如果画出某一虚线有助于读图时,也可画出虚线,如图(c)所示;
4)要仔细分析被剖切孔、槽的结构形状,以免产生错漏。
不要漏画平面积聚投影,不要漏画交线,不要多画投影,不要多画或少画线段,不同结构的剖视。
3.剖视图的种类
剖视图可分为全剖视图、半剖视图和局部剖视图。
(1)全剖视图用一个剖切面完全剖开物体后所得到的剖视图称为全剖视图。外形简单的物体可以采用全剖视,如图所示。主视图是从物体前后对称的平面进行全剖视的,剖视图配置在基本视图的位置,并且中间没有其它图形隔开,不加标注。
物体的全剖视
当剖切面在同一位置,而投射方向不同时,要分别画出投射方向和名称,标注方法如图所示。
剖切面位置相同的剖视画法与标注
(2)半剖视图
当物体具有对称平面时,向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图,另一半画成视图,这样得到视图称为半剖视图。
对称或基本对称的物体可以采用半剖视。如图所示,主视图通过左右对称面,把右半部作剖视;俯视图通过A-A剖切面,把前半部作剖视;左视图通过前后对称面,把前半部作剖视。
剖切面若通过对称平面,不必标注,见主、左视图的剖视。剖切面若不通过对称平面(如俯视图的剖切面A-A通过水平小孔),则需注明剖切符号、投射方向和大写字母“A、A”,并在剖视图上方注上相同的字母“A-A”。
物体的半剖视
基本对称的物体的半剖视当物体形状接近于对称,且其不对称部分已另有视图表达清楚时,也允许画成半剖视。
(a)(b)
基本对称可作半剖视
物体的半剖视图
(3)局部剖视图用剖切面局部地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叫局部剖视图。如下图所示,主视图剖开一部分,以表达内部结构;保留局部外形,以表达凸缘形状及其位置。俯视图局部剖开,以表达凸缘内孔结构。
物体的局部剖视
画局部剖视图时应注意:1)局部剖视图与视图应以波浪线作为分界,波浪线不能与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也不能以轮廓线为分界,如图所示;
(a) 正确 (b) 错误
2)当被剖切的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将该结构的中心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如图(a)所示;
3)局部剖视标注方法与半剖视相同,剖切位置明显的局部剖视可以不标注,如图(b)所示;
(a) 可以中心线分界(b) 位置明显可不标注
4)波浪线不应画在可见孔、通槽内或画在轮廓线外,因为这些地方不可能有断裂痕迹。
(a)正确 (b)错误 (c)错误
4.剖切面与剖切方法(GB/T 16675.1-1996)
根据物体的不同形状结构,可以采用下列各种剖切面作出适当的剖视。
(1)单一剖切面剖切一般用一个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也可用柱面见GB 4458.1-84)剖切物体,这样的剖视称为单一剖。全剖视、半剖视和局部剖视用的都是单一剖。
(2)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平面剖切用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面剖开物体,这样的剖视法称为斜剖,所得到的剖视图称为斜剖视图。
物体的斜剖视图
斜剖视的画法与标注画斜剖视图时,其画法和图样的配置位置与斜视图相同,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
在剖切位置标注剖切符号、指示投影方向的箭头及用大写字母表示的名称,如“A”,并在剖视图上方注明相同的大写字母“A-A”等 。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斜剖视图旋转,让主要轮廓或轴线摆正画出,此时在剖视图上方要注明相同的大写字母“A-A”,同时标注旋转方向。
斜剖视图的画法与标注
(3)两相交平面的剖切用两相交且其交线垂直于某基本投影面的剖切面剖切物体,这样的剖视方法称为旋转剖。
作旋转剖时,应在剖切面转折和起迄处画上剖切符号、投影方向的箭头及大写字母A,在剖视图上方注明相同的大写字母“A-A”。
旋转剖视图
注意:1)两剖切面的交线应与物体上某孔轴线重合,以免产生不完整要素;2)剖切面后的其它结构一般仍按原来位置投射,如物体下方的小孔;
旋转剖视图
3)当剖切后产生不完整要素时,如物体右边的实心块,此部分按不剖绘制。
产生不完整结构要素时的处理
(4)几个平行平面的剖切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物体的方法称为阶梯剖。剖视图中剖切面转折处不画任何图线。剖切面不得相互重叠,以免剖视图形紊乱。
阶梯剖视图
阶梯剖视图内(如孔、槽、凸台、筋板等结构)不应出现不完整要素。
当两个要素具有公共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并以中心线分界,沿分界线两边的剖面线位置要错开。
剖切面转折和起迄处要画剖切符号并加注相同字母,剖视图上方注明相同的大写字母“A-A”,必要时要用箭头表明投射方向。
当转折处位置有限,又不会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字母,如图的小圆孔处。
阶梯剖视图的画法与标注
(5)组合的平面剖切除旋转、阶梯剖以外,用组合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复合剖。
复合剖视图
采用复合剖视绘制的剖视图,也必须按规定作标注如图所示。
将几个旋转剖结合起来并展开,画出的剖视图。并标注“A-A展开”(参考GB 4458.1-84)。
复合剖视图
(6)其它剖视
在剖视图中,可再作一次局部剖视。采用这种表达方法时,两个剖面的剖面线应同方向、同间隔,但位置要互相错开,并用引出线以大写字母标注其名称。当剖切位置明显时,也可省略标注。
剖视图中再作剖视
5.注意问题
(1)在需要表示位于剖切面前被剖去的结构时,这些结构按假想轮廓线绘制。
用长画双短画线表示剖切平面前的结构
(2)对于物体的肋、轮辐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线,而要用粗实线将它与其邻接部分分开。
纵向剖开肋板,不画剖面线
(3)当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面上画出。
带均匀分布孔的剖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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