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篇文章里谈到,美国自己的企业其实曾经达到了今天华为还无法企及的高度。AT&T仅一个贝尔实验室就拿了8个诺贝尔奖,今天人类的通信技术可以说全是出于AT&T,就连晶体管、激光都是出自贝尔实验室。
但是美国人不光怕华为,还怕自己本国的大型科技企业居于垄断地位,所以他们把AT&T拆分又拆分,通信运营的部分拆成7个,设备开发制造的部分再剥离,最后终端的部分又从设备部门分离出去。华为为人类科学事业做出的贡献,目前远还比不上当年的AT&T。因此,华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保持不断的科技创新,当然这一点我还是看好华为的。
最近,《纽约时报》发表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修铭的文章,叫《保护Facebook,就是保护未来不属于中国吗?》,这篇文章映证了我之前的说法,就是在美国的价值观中,对自己的科技大公司不是保护,反而是打压。
这篇文章开头说,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去年讲过一段话,大意是“我们知道我们犯过错。但难道你们没认识到,如果你们损害了我们,不就等于将未来交到中国手上了吗?和美国不同,中国政府可是在支持它的科技企业,因为它知道竞争是全球性的,它想要赢。”
我们知道,今年扎克伯格就因为"隐私门"在国会搞了5小时辩论,Facebook和剑桥分析公司还被美国、英国的监管机构调查。扎克伯格去年这段话不幸言中,美国政府没有因为要和中国竞争,就在这个问题上支持自己的科技巨头。
扎克伯格的话,并没有被美国主流价值所认同。《纽约时报》刊登的吴修铭教授文章就对此评论说,科技巨头“大到不能倒”,有一种浅薄的民族主义号召力。
首先,吴修铭教授承认,中国科技产业正在壮大,竞争力咄咄逼人,中国政府也支持自己的公司。世界最大的20家科技企业中,有八家是中国公司,显示出了一种要争夺全球主导地位的态势。
那么,美国是不是应该考虑,不是拆分或监管,而是尽一切可能地去保护和补贴自己的科技巨头呢?
他认为不是,因为以“民族骄傲”为中心的产业政策是荒唐的,特别是科技产业,国内的激烈竞争会使整个产业更强大。
然后,他讲到了美日科技竞争的历史教训。
在与日本竞争的关键时刻,美国对20世纪70年代的民族骄傲IBM、AT&T并不是采取保护。IBM遭受了长达13年的严厉反垄断调查和审判,AT&T则被美国司法部拆分为8家公司。看起来,这些做法削弱了美国一些最强大的科技企业的实力。
但是结果呢。随着IBM和AT&T不断受到审查,诞生了一系列不需要担心被垄断碾压的新行业和新企业。
从IBM那里获得解放的美国软件业开始复苏,产生了微软、Sun和Lotus等企业。苹果等公司生产的个人电脑开始流行起来。
在AT&T公司解体后,像是CompuServe和美国在线这样的公司纷纷进入线上网络,最后产生了我们现在所说的“互联网经济”。
再看日本,日本政府扶持自己的民族骄傲NEC,大力推广NEC的主机,同时加大对超级计算机的投入,认为它才是计算机行业的未来。日本也从未打破NTT作为电话行业垄断者的地位。
结果呢?日本的科技行业基本上错过了软件、个人电脑和互联网革命。直到今天都没能恢复。
因此作者认为,“如果我们在反托拉斯执法上放这些企业一马,允许它们主导市场,并购竞争对手,美国可能会失去其标志性的优势:允许新旧替换、接受反叛和改变的意愿。”
这种“反叛”精神里还有美国的历史基因,托马斯·杰弗逊的名言“自由之花需要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可能在美国人眼中,让科技巨头倒下,才是浇灌了自由之花,才是真爱国。
难怪在作者看来,要是真的保护了扎克伯格他们,科技的未来可能真的就要属于中国了。
最近,“孟晚舟事件”让华为处于中国舆论的风口浪尖。主流舆论都认为,中国政府要保护华为。同时大家也注意到,美国的高通和苹果公司正在中国打官司,为了专利纠纷而撕逼,美国企业还在激烈“内斗”。
就“孟晚舟事件”本身来说,中国政府保护中国公民,保护民族企业的高管,毫无疑问是及时和果断的,是必须力挺的。
但另一方面,中国科技企业也在高度垄断化,BAT和华为、联想这些科技企业基本上垄断了整个行业,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说过,联想固然受益于中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华为同样靠着中国运营商10亿用户规模下的巨大投入,要知道今天4G设备的投入还没收回成本,又要采购华为5G设备呢。华为各大区的销售收入,中国业务规模最大、增速最快。
因此,对于BAT、华为和联想这些科技巨头,中国政府应该怎样把握好产业扶持的政策,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蚂蚁金服为什么要从阿里巴巴分拆出来?很多网文营销说马云如何是个大战略家,希望加强对金融业务的掌控,为了金融业务可以独立融资上市,希望发展国际化业务等等。但其实背后有中国政府的监管考量,即便对要走向国际竞争的互联网公司,扶持和保护也不是无限的。
今天中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大发展,有很多中国特色的成果,有国有企业(基础电信领域)和民营企业(主要是智能终端、互联网企业)的共同努力。中国诞生了一批科技巨头可以走出去开展国际竞争,正如第一张图片中显示的,世界最大的20家科技企业,中国2013年只有3家,到了2018年变成了8家,事实证明,中国的产业政策是成功的。
但是当国际竞争的阶段过去之后,当中国打败了越来越多的国际竞争对手,打通了科技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而如果颠覆性的科技革命还没有到来,如何在“存量竞争”阶段,激发中国科技巨头的创新活力,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命题。
华为保持每年极高的研发费用,这一点在中国商业化公司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华为的经验值得学习。最近有文章回顾华为的历史,华为高价引进IBM的管理体系。相比之下联想从IBM那里继承的东西,似乎就没有能够激发更大的创新活力。联想所在的PC行业就是一个需求已经枯竭,源头创新也已经枯竭的产业,而在这种产业中,恐怕美国人价值观中的“自由之花需要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未必没有道理。
随着国际竞争的深入和变化,在未来恰当的时机,在一些创新活力枯竭的领域,中国也未必不能像华为学习IBM的管理那样,从美国学到他们逐渐丢弃(目前仍有有识之士在捍卫)的“开放和竞争”的精髓之处。
清华大学阎学通教授就说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放的领域能力就很强,不开放的领域能力就很弱,从1958年开始能生产汽车到今天我们的汽车产业仍然需要政府保护。
那么在将来,在那些中国已经“做到头”的行业,是不是“对外开放”可能都不够了,需要“对内开放”一下,需要引入更多机制来保证中国特色的源头创新?美国拆分AT&T有得也有失,而要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制度,可能就要走出一条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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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国政府支持科技企业,美国却不保护“民族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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