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镁光起诉晋华侵权的诉讼已遭美国联邦法院驳回,理由是晋华的产品并没有在美国销售,即使晋华有侵权的事实,美法院也没有管辖权。
不过即便如此,镁光也可以再补强证据,继续起诉,把诉讼周期拉长。另外,本次被驳回的侵权起诉和美国司法部出面指控福建晋华、联电非法取得 DRAM 存储技术并非同一个案件,也就是说,即便美国联邦法院驳回起诉,也不意味着晋华就此脱困。
对于本次事件,有业内人士分析,晋华最大的败笔就是在技术上过于依赖联电,以及没有把研发中心设在境内。
联电和镁光之间最初只是商业纠纷
近年来,在中国大陆企业力图收购或入股镁光、SK海力士、闪迪/西部数据未能如愿之后,中国大陆企业放弃了直接收购的计划,选择了高薪挖人的方式,直接以2倍、3倍、4倍的薪酬从境外公司挖人。
镁光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华亚科等企业则是重点挖人对象之一,据媒体报道,已经有数百名员工跳槽到中国大陆的长江存储、合肥睿力等企业。
根据镁光公司公布的资料,一位跳槽的员工通过闪存盘盗取了公司的技术资料,然后交给了新东家联华电子公司的高管,属于“带枪叛逃”。随即镁光在去年2月和9月分别在中国***和美国对联电提起诉讼。
由于晋华在存储芯片上缺乏技术积累,选择了与联电合作的技术引进道路,由晋华出资,委托联电开发 DRAM 相关技术。根据中国***“地检署”公布的资料,晋华提供三亿美元资金采购研发设备,并依进度陆续支付联电四亿美元,开发出的技术成果双方共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晋华进行量产。
由于晋华和联电的这种关系,使镁光和联电的纠纷波及到晋华。随后,联电和晋华在大陆对镁光发起了诉讼,联电和晋华认为,包括镁光MX500系列的2TB、1TB、500GB、250GB 2.5英寸的固态硬盘的数款产品存在侵权行为。
到这个阶段为止联电、晋华和镁光的矛盾还处于商业纠纷的阶段,并没有被政治化。
晋华是为联电挡枪
真正把镁光逼急了的是福州中院的一个裁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个非常有智慧的裁定,要求镁光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
这里说明一下,裁定仅用于解决程序性问题,也就是说,法院并没有认定镁光的数款产品存在侵权行为。该裁定只是为了防止在诉讼审理期间,镁光在中国内地销售产品、开展业务的活动可能会对联电和晋华造成的利益损失。
但这种裁定虽然没有就实体部门做出任何裁决,但起到的作用和镁光败诉的效果没两样,这就使镁光非常难受。因此,镁光游说美国相关部门,要求美国政府出面施加压力,也是情理之中。
接着,晋华就被制裁了。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开的资料,之所以制裁晋华,主要是因为晋华“涉嫌参与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活动,构成了重大风险”,至于证据什么的一概没提。可以说,原本一起商业纠纷,被一些人利用之后过度政治化,这就是晋华被制裁的原因之一。
从整个过程来看,本次晋华实际上是给联电挡枪。
因为与镁光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是联电,而不是晋华。晋华只不过是出钱委托联电研发技术,然后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联电研发的技术成果,联电在研发DRAM技术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这与晋华无关。
即便镁光和联电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那也应该由镁光和联电这对当事人之间解决,不应该由案外第三人晋华来承担负面后果。在整个事件中,即便要找责任承担者,也应该是联电,而不是晋华,晋华只不过找合作伙伴的时候遇人不淑,纯属躺着中枪。
正是因此,工信部部长苗圩在1月29日表示,去年10月份以后,美国商务部泛化了国家安全的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以所谓“可能使用了来自美国的技术,威胁到了美国的军事系统基本供应商的长期生存能力”为由,用“可能使用了”、“可能威胁到了”等理由,对福建一家还在建设过程当中、产品还没有量产的企业实施了出口管制,“我们认为是站不住脚的”。
技术依赖联电研发中心设在境外成为败笔
目前,长江存储、福建晋华、合肥长鑫是中国存储芯片的三驾马车。其中,以长江存储的表现最好。此前,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就表示,2019年量产64层128Gb的3D NAND,并同步研发128层256Gb的3D NAND。
紫光之所以能够做得比较好,就是因为从一开始就坚持走自主技术的路线,一方面整合了国内武汉新芯和西安华芯这些有一定基础的内资企业,同时大肆从海外挖人,比如高薪聘请了在中国***有“存储教父”之称的高启全。在整合海内外力量之后,形成了自己的研发能力和研发队伍,因而可以避开海外大厂的专利。
高启全
此外,长江存储还依靠自己的力量研发出了64层的3D NAND,得益于Xtacking技术。这项技术可以使产品开发时间缩短三个月,生产周期可缩短20%,NAND I/O速度大幅提升到3.0Gbps,比传统3D NAND拥有更高的存储密度。这使得紫光的64层的3D NAND性能可以接近国际大厂的96层3D NAND。
这与晋华在技术上高度依赖联电形成鲜明对比——在晋华被制裁之后,联电马上撤出了上百名技术骨干,直接导致晋华研发工资停摆。
把研发中心设置在境外,也是晋华的一大败笔。因为如果把研发中心放在中国大陆,那么,国外大厂要调查取证会比较麻烦,而晋华和联电合作的研发中心恰恰设在***地区的南科厂区,这让镁光很容易狙击联电和晋华。
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当初晋华和联电不把研发中心放在境内?
首先,台商不愿意。一直以来,台商在与大陆厂商技术合作中都是非常保守的,在技术上可谓严防死守。
其次,研发中心放***也更省钱。因为办公大楼、研发设备、研发人员全部迁移到中国大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特别是如今中国大陆一线大城市房价、地价节节、生活成本攀升的情况下,研发中心放在中国大陆,成本优势已经没有了,反而还要额外支付一笔搬迁费用。
而在整个过程中,晋华是纯资本,缺乏一个有经验的技术团队,因而即便资料全部给过来,晋华也消化不了,而联电才是项目研发的实际主导者,话语权掌握在联电手里,对于联电来说,无论从经济性,还是从技术保密性的角度看,放在***地区的南科厂区,显然对自己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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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晋华的最大败笔是把研发中心设在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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