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围绕着金立集团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选举债权人委员会三大议案进行讨论,并通报了管理人自进驻金立后的调查情况以及未来安排。
据了解,截止至2019年3月21日,共通知了558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共372家进行了申报。申报人民币总额195.29亿元,申报美元2.34亿美元,申报港币总额339.6万元。经管理人审查,已初步认定并编入《债权表》债权324家,认定债权总额为173.59亿元(包含外币债权)。
去年12月10日,深圳中院公告称接受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金立的破产清算申请。当月19日,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金立管理人。
在最后的表决环节中,财产管理方案得到了192票同意票,占比为63.37%,得到通过;财产变价方案得到了195票同意票,占比为64.36%,得到通过;关于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得到了180票同意票,占比为59.41%,但由于这部分债权人的债券总金额只有50多亿,占总负债的比重不超过50%,因此不被通过。
这三项决议中,财产管理方案主要针对的是,金立公司管理人如何对金立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财产变价方案主要针对的是,金立公司管理人如何裁定金立公司资产的价值;关于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则是提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2018年11月28日,金立的第一次经营债权人会议披露,截至2018年8月31日金立的总负债为202.53亿元。从此次债权人申报的数据来看,金立负债达到近211亿元。
据界面新闻报道,一位参与了决议表决的中小债权人代表称,第一项和第三项决议引发的争议较大:“第一项决议中提到了金立公司的资产范围,但是目前还有很多资产的归属还不明确,刘立荣等管理层是否有转移资产还没有被查清楚,因此资产可能列举不全;第三项决议中选出的债权人代表,债权数额过低,也不能完全代表所有债权人的利益。”
该债权人认为,这次会议并没有解决部分困扰部分债权人的核心问题,如同走过场。
管理人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称,已设置了重整事务部。在前期除了清算工作外,将积极推动金立下属子公司合并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清算转重整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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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金立 | 债券总额174亿元,破产清算案初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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