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多重波折,欧菲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事宜再获进展,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与南昌工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34.7亿元向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股份。并且双方将结盟成为新的一致行动人。
新结盟
5月28日,欧菲光公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裕高”)于2019年5月28日与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工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欧菲控股及裕高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40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标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公开信息,南昌工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南昌市人民政府。
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8元,标的资产收购资金约为人民币34.7亿元;如签订最终协议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让价格必须调整的,则按照最为接近8元/股的价格进行调整。
受让方同意在协议以及预付款项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5亿元,作为此次股份转让的预付款至欧菲控股账户。
欧菲控股及裕高承诺上述预付款只能用作清偿债务解除股权质押目的使用,南昌工控有权对欧菲控股及裕高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另外,欧菲控股及裕高与南昌工控一致同意将在签订最终协议的同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南昌工控承诺在受让标的股份后三年内与欧菲控股及裕高保持一致行动。
不导致实控人变更
截至5月28日,欧菲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19.30%,是公司控股股东;裕高则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47%。
裕高实际控制人和欧菲控股实际控制人是兄弟关系,双方是一致行动人。
欧菲光表示,欧菲控股及裕高与南昌工控一致同意将在签订最终协议的同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南昌工控承诺在受让标的股份后三年内与欧菲控股及裕高保持一致行动,因此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至于价格方面,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8元,标的资产收购资金约为34.7亿元;如签订最终协议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让价格必须调整的,则按照最为接近8元/股的价格进行调整。
公告指出,南昌工控同意在《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及预付款项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5亿元作为预付款。
欧菲控股和裕高则承诺,上述预付款只能用作清偿债务解除股权质押目的使用,南昌工控有权对欧菲控股及裕高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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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34.7亿入股!南昌工控成欧菲光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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