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一系列推动汽车消费的举措,引发了社会关注。
消费潜力有待释放
《实施方案》提出,一方面,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
“这个政策针对性很强,不仅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是重大利好,而且意味着未来将不会有新的限购城市出现,有利于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说。
目前,限购城市有多大汽车消费潜力?清华大学汽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君表示,截至2019年3月末,杭州有效申请等待摇号购车数已达81.9万个,其中个人80.2万个;截至2019年4月26日,深圳有效申请等待摇号购车数已达122.7万个,其中个人120.9万个,相当于俄罗斯一年的乘用车销量;截至2019年4月8日,北京有效申请等待摇号购车数高达368.9万个,其中个人320.9万个,比欧洲国家一年的需求还多。
“上述3个城市总计有573.5万个摇号数,如果这部分购车潜力能够释放出来,占去年国内汽车销售量的20.4%,占乘用车的24.8%。”李显君说,“即便按平均一家3口人同时参加摇号计算,潜在购买力也达191万辆,有望贡献6.8%的汽车消费增量。”
《实施方案》还强调,地方要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引导使用。“车辆交通要实现智能化管理,约束车辆进入拥堵区的次数,防止机动车过度使用。”李显君说。
瞄准痛点力促消费
“除了取消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努力增强新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情报所副总工程师吴松泉认为,《实施方案》重点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存在的诸多瓶颈和难点问题,明确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针对新能源汽车成本问题,《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具体举措包括,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电池租赁等车电分离消费方式,降低购车成本。优化产品准入管理,避免重复认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降低成本的关键在于电池,这也是目前制约新能源车发展的重要因素。”崔东树表示,此前规划2020年新能源汽车电池密度要达到260瓦时/千克,现在来看仍有一定难度,需要加大研发。
针对新能源汽车在使用方面的诸多“焦虑”,《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具体举措包括,聚焦续驶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等痛点,借鉴公共服务领域换电模式和应用经验,鼓励企业研制充换电结合、电池配置灵活、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进高功率快充、无线充电、移动充换电等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便利性。
崔东树认为,新能源车发展特征是续驶里程提升较快,车型大型化较明显。目前微型电动车发展缓慢,存在较大需求缺口。因此,《实施方案》强调发展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仅方向正确,而且具有前瞻性。
《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更新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鼓励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公共领域用车使用比例要达到80%,这是一个刚性指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将产生巨大拉动作用。”崔东树说。
“《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举措,重点指向当前汽车消费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消费的瓶颈和痛点,对于推动汽车等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意义重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青表示,“禁限令”出台适应消费者和市场的需要,有利于长短结合统筹兼顾、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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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政策动态|三部委发布一系列鼓励消费政策 无线充电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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