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具分配电装置是归属于智能化消防系统的关键构成成份。伴随着科学研究、经济发展的迅猛发展,(智能疏散)建筑密度持续被更新、构造也更为复杂,多层建筑火灾事故伤亡人数也从而大幅度提升。为了更好地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成功脱险,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本公司发布了集中化开关电源集中控制系统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系统。下边大家来介绍一下系统的基本原理与构成。
国家标准针对应急照明灯具、消防疏散系统特性规定
1.应急变换時间:系统的应急变换時间不可超过5s,高风险地区应用系统的应急变换時间不可超过0.25s,人员密集场地的应急变换時间不可超过1.5s;
2.应急上班时间:不一样场地应急時间不一样,应依据当场具体情况决策;
3.消防应急标示照明灯具的表层色度:仅用翠绿色或鲜红色图型组成标示的疏散指示灯,表层最少色度不可以低于50cd/m2,较大 色度不可以超过300cd/m2(坎德拉/m2);
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流明值:应急情况下的流明值不可以小于其允差的流明值,且不小于50lm(流明度);
5.系统自查:系统主电不断工作中48h后每过(30±2)d全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到应急工作状态并不断30~180s,随后全自动修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主电不断工作中每过一年全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到应急工作状态并不断至充放电停止,随后全自动修复到主电工作状态,不断应急上班时间不少于30min。
6.应急变换操纵:在消防主控室应设定可以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系统强制性转换和应急资金投入的手、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fqj
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