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电瓶组初装容积,(应急照明控制器)100m及以下建筑工程的初始蓄电池充电時间不小于90min;100m以上建筑工程的初始蓄电池充电時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蓄电池充电時间不小于540min。
二、供电方案设计
1.平面设计图疏散地域供电
平面设计图疏散地域供电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升降式或放射性物质式供电,并按疏散出口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开关电源电路或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很多疏散出口设置一个同用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但每一个疏散出口要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控制器供电回路。
超出2000㎡的疏散出口单独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或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小于2000㎡的疏散出口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控制器回路;当应急照明控制器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铺装时,办公建筑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层;一个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或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所需照明灯具遮住的疏散出口占地不超过4000㎡,地铁隧道内不超过一个道路的1/2,道路交通隧道工程施工内不超过100m。
2.垂直疏散地域及其扩展地域的供电
每一个垂直疏散安全出口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疏散出口充分考虑,并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建筑间距超过五十米的每一个垂直疏散安全出口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或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
3.避难层及国际航空公司疏散场所
避难层及国际航空公司疏散场所的安全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由高配电房所放射性物质式供电。
4.安全消防地域及其疏散走廊的供电
消控室、高压低压高压低压高低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预留开关电源电路室、消防水泵房、消火栓系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计算机机房、BAS监测总站计算机机房、话主机房、移动基站、大中小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监测总站计算机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的人值岗的场所,应此外设置预埋照明灯具和疏散照明灯具;房子变电设备间(室)及其他在发生火灾时没人值岗的场所并不设置预埋照明灯具和疏散照明灯具;预埋照明灯具可采用一般照明灯具,并由双电源开关供电。
5.照明灯具变电设备回路
AC220V或DC216V照明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中中电总流量不宜超出10A;工作标准电压照明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中中电总流量不宜超出5A;每一个应急供电回路所联接的照明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开关电源电路经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联接紧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开关电源电路、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及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变电设备回路中不安装剩余电流姿态脱口维护机器设备。除高大挺拔室内空间设计场所,疏散地域内的应急工作要求工作电压均采用工作标准电压。
6.应急照明控制器配电箱及应急照明控制器分配电设备的输出
输出回路不超过8路;采用工作标准电压时的每一个回路输出电总流量不超5A;采用非工作标准电压时的每一个回路输出电总流量不超16A。
fqj
评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