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定期使系统进行自放电,更换应急放电时间小于30min(超高层小于60min)的产品或更换其电池;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当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小于15cd/m2时,应马上进行更换。
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如果电池电压过低,应及时更换电池;如果光源无法点亮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每月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如果发现故障声光信号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每季度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检查应急工作时间;
检查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控制功能。
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除常见的灯具故障外,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常见故障及其检查方法有: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丝有无烧断,接触是否不良等;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有否损坏,连线有无断线
灯具故障:检测灯具控制器、光源、电池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对此灯具故障部分及时更换;
回路通信故障:检查该回路从主机至灯具的接线是否完好,灯具控制器有无损坏;
其他故障:对于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以便尽快修复,恢复正常工作。
每年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除季检查内容外,还应对电池做容量检测试验;
试验应急功能;
试验自动和手动应急功能,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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