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电动车欺诈消费者电池跑10公里就没电
我是一乡镇新日电动车经销商。用户在2009年7月18日买了一台锐舰11+1的电动车,电池是2009年5月6号生产的。三包书上注名的是晶胶电池三包15个月(前8个月换新电池,后7个月换维护电池,在2009年11月份用户就经常来找我说:电池能跑10公里就没有电了,我联系我们县城新日专卖店一直没有晶胶电池可换。 在12月份的时间,用户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在我店换了一套新日铅酸电池。因晶胶电池一直没有货。用户的电池就一直在我店里放着。期间我联系了很多次县城新日专卖店。从12月份一直放到3月20号,新日晶胶电池都还是没有货。在3月20号我把晶胶电池拉到县城新日专卖店。县城专卖店说电池超8个月了,要给我换维护电池。我说新日厂家不是说晶胶电池三包两年吗?县城专卖店说新日厂家下的文件说2009年7月1号生产的晶胶电池全部换成维护的。我真晕了,就算按三包书晶胶电池包15个月。新日这样的大厂家能办这样的事情吗?你没有货的时间也要给消费者算使用期吗?再说了,新日晶胶电池三包两年。是你们承诺的吗?就算按你们三包书注明的15个月。是不是你们把用户拖过15个月后就不管了呢?你们生产的什么电池?现在我卖的用户还有几台也是这样跑不远?也都是11月份就和我讲了,电池也都是5月份的。我到时间怎么给用户解释?这样算是欺诈消费者吗?这是一个大公司的所作所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