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酸电池安装说明书
(一)前言
在正常使用时,UNION的AGM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电池”)不会产生或释放氢气,也不释放酸雾或漏电解液。这是因为AGM系列蓄电池采用密封式吸液技术设计的结果,使它能以低维护量工作,比普通的铅酸蓄电池更安全。但是,在不正常的工作条件下,或由于损坏、错误使用,则有可能出现危险的状况,产生酸雾和电解液泄漏。因此,在使用AGM系列蓄电池时,请仔细阅读和严格遵守本安装使用手册内的建议及守则。
(二)安全守则
2.1 多单体电池组电压较高,因此在安装蓄电池系统时必须非常小心,以避免严重的烧伤和触电。
★在安装蓄电池时,应断开交流和直流电路。
★要确保有必要的操作设备,包括绝缘的工具,橡皮手套、橡胶围裙、安全护目镜和面部保护措施。
2.2 应将火花、明火和冒烟物品远离蓄电池。所有的安装工具均应恰当地用乙烯树脂电工胶带绝缘,以最大限度降低连接点间短路的可能。不要把工具或其它金属物品放在电池上,否则有可能会造成短路、产生火花和造成人身伤害。
(三)产品验货
★收货时应立即检查电池是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损坏的包装材料或电解液泄漏的污渍说明电池曾经粗暴地装卸。如果发现电池单元或装置有损坏,在签收货时要在发运收据上注明损坏的情况,并要求运输公司确认,同时准备一份损坏报告的文件。
在收到货7天内应检查所有的蓄电池单元是否有损坏的。如果发现有损坏,应立即准备一份损坏的报告给UNION的代理商并通知其作检查,拖延通知UNION或其代理商会失去要求赔偿损坏的权利。
(四)安装前的储存
4.1储存环境
如果在收货时不可能立即安装蓄电池,应将电池储存在25℃清洁通风的室内。
4.2储存时间
所有蓄电池因内部的电化学反应会造成自放电,因此,从发运之日起到安装后的初始充电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在上述储存时间结束前,应对蓄电池初始均充充电(参阅表A充电电压),并在此后每个储存间隔时间(不超过6个月)都应再次均充充电,在较高的存储温度环境中电池会加速自放电。当温度从25℃每提高10℃,初始/再次均充充电的间隔时间应减少一半。例如,蓄电池在35℃的环境温度储存时,初始/再次充电时间间隔应为三个月。超过次时间间隔储存而未采取适当的充电措施,将会损害蓄电池性能和缩短寿命。
对蓄电池未能作适当初始均充充电将会影响电池的性能及寿命从而使蓄电池在正常的保修期失效。
(五)电池安装
5.1 在接触蓄电池时,应穿上绝缘橡胶围裙和带上绝缘橡胶手套,带安全护目镜或其他保护眼睛的器具。
5.2 参考电池安装图进行安装。
5.3 请预留1000mm的通道距离作维护空间。如电池背部靠墙或背对背安装,请预留150mm空间距离。
5.4 连接条安装
当所有的电池连接条安装上以后,对所有连接处使用绝缘力矩扳手以11.3牛顿/米的力矩拧紧。
5.5 当电池组内所有正(+)负(—)极均正确地依照安装图连接后,还应测量端电压。端电压应为各单元电压的总和。如果不符,说明电池有反极连接的现象。
(六)初始充电(恒压充电)
在运输过程和安装前这段时间内,蓄电池的容量由于自放电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电池安装后应尽快进行初始均充充电。充电电压需依不同的环境温度作适当的调整,请参考表A有关充电电压。如要对电池进行100%深度放电测试,放电前必须均充72小时。小于100%深度放电测试,放电前均充48小时即可。AGM系列电池最大充电电流不应超过电池安时数C10的18%(如100安时,充电电流不应超过18安培)
(七) 恒压充电
1.浮充充电
在对蓄电池初始恒压充电后,充电电压下调到浮充电压值。
A.浮充电压:6V电池:6.8-6.9V 12V电池:13.6-13.8V
2V电池:2.23-2.28V 初始电流(A):≤0.3C,最佳0.1C(25℃环境温度)。
B.循环充电:6V电池:7.25-7.45V 12V电池:14.5-14.9V
初始电流(A):≤0.3C,最佳0.1C(25℃环境温度)。
以上充电电压均为环境温度为25℃条件下,当环境温度发生较大变化时,充电电压应相应调整,方法是:
*环境温度每升高1℃,充电电压降低0.003V/单体;
环境温度每降低1℃,充电电压升高0.003V/单体。
注:每只6V电池含有3个单体,每只12V电池含有6个单体。
(八)浮充电压的影响
浮充电压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高于推荐极限的浮充电压会降低电池使用寿命。低于推荐的浮充电压会导致电池容量不足。
(九)运行使用后的恒压充电
UNION阀控电池在正常的运行条件下是不需要均充充电的。但在电池间出现电压不一致时可用均充。在下列任一条件下应进行与第(六)节初始充电方式相同的均充充电。
1、任意一个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18伏/单体。
2、在紧急事故放电后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对电池再充电
3、在一组电池内单体之间浮充电压值大于0.10伏。
(十)运行使用后的电池容量测试
若要进行容量测试,按照第(六)节初始充电方式充电。对电池作100%容量测试前心充电72小时。小于100%容量测试应事前充电48小时。充电后电池需散热4小时才能进行放电容量测试。
放电的环境温度应尽量达到25℃。如温度高于或低于25℃,放电数据须依照电池说明书内的放电电流修正数值表B进行修正。如放电的容量达到UNION数据指标的90%,电池容量合格。如用户要求达到90%以上容量,必须先将电池循环三次充放电。
如电池不能通过放电容量测试,须重新充放电三次后再测试。如再测试后结果不符合标准,请与当地的UNION办事处或代理商联系。
(十一) 数据记录
11.1记录
良好的记录会表明什么时候需要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充电、维修或环境性的问题。
维护人员应记录并保存下列数:
A.蓄电池在初始充电结束并以适当的浮充电压充电一周后,读取和记录下述数值:
1、各个电池的电压
2、蓄电池组的端电压
3、环境温度
B.每12个月必须测量及记录上述A段规定的完整数据。
C.当对蓄电池进行均充充电时,需按照上述A段规定读取和记录均充时的数据。
11.2参考电池
在串联组中选出一个参考电池,用来反映电池组中所有电池的性能状态。所选的电池应该是在初始充电后串联组中电压最低的电池,每月记录参考电池的电压可估计出蓄电池的运行状态。